聯系不上欠款人怎么辦
經常遇到一些當事人抱怨,欠款人一直拖著不付款,準備向法院起訴時,卻發現已經聯系不上對方,很多當事人除了知道欠款人的姓名外,對欠款人住哪、身份證號等信息一概不知。欠款人失去聯系的情況,如果是沒有還款誠意出于逃避債務的目的,這就導致債權人的權益受到很大的影響。
很多債權人會問,找不到欠款人向法院起訴還能不能要到錢?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欠款人逃避債務的情況下,向法院起訴幾乎是債權人唯一的選擇,法律對當事人債權的保護是有時效限制的,若超過訴訟時效則債權不再受法律保護。另外,審理案件也需要一定的時間,在聯系不上欠款人的情況下,必須考慮盡快起訴等法院判決生效時立即申請強制執行,還是等找到欠款人時再要求還款或起訴。
那么,當事人通過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到法院立案時必須有欠款人的明確身份信息。債權人一般可在最初借款時或者交易時復印欠款人的身份證留存,至少應抄寫身份證號碼。我們經常在調查時發現,在同一個地方與欠款人同名的人很多,這就給代理律師和戶籍部門帶來很大的麻煩,有時甚至無法調查到欠款人的準確身份信息,導致案件無法到法院立案。
其次,法院聯系不上欠款人怎么處理?在法院無法以直接、郵寄、留置方式向被告送達開庭傳票時,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應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達開庭傳票,公告期滿后法院可以缺席審理和判決,判決后再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達判決書,公告期滿后判決生效。
最后,關于案件的執行問題。如果欠款人名下有財產,應盡可能在起訴前或起訴后就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欠款人對外欠款數額比較大人數比較多,應盡可能在其他債權人之前保全欠款人的財產,這樣就能很好地保障案件判決后的執行。如果欠款人名下暫時沒有財產,法院一般會中止執行,在將來任何時候找到欠款人或發現其財產線索,法院可立即采取執行措施,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債權。另外,法院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裁定限制欠款人高消費行為、將欠款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推動案件的執行。
因此,在欠款人缺乏還款誠意,聯系不到欠款人時,當事人應及時做出決定,盡可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