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方隱瞞疾病可撤銷婚姻
1986年自頒布《民法通則》以來,我國民事立法也經歷了34年的歷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日前正在接受審議,中國即將進入民法典時代。有人稱,《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因為它的規定覆蓋了從胎兒到亡者的所有人。我們一起來看,都有哪些值得關注。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對協議離婚規定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同時,還增加了隱瞞重大疾病結婚的婚姻,可以撤銷的規定。比如小美婚后發現丈夫對自己隱瞞了重大疾病,小美傷心欲絕覺得自己被騙了,這時候離婚就有了離婚記錄,于是他可以選擇起訴撤銷婚姻,視為雙方沒有結過婚,民法典草案吸收了婚姻法司法解釋的成熟經驗。
律師 鄭博恩:
“撤銷與無效的區別,是在于無效是自始無效,撤銷是指尊重雙方當事人意愿,也就是說一方當事人在婚前未得知對方配偶患有不可結婚的疾病,在婚后得知的情況下,如果他是自愿繼續保持婚姻關系的情況下,是可以不履行撤銷權的。”
公債共簽,誰借誰還
民法典草案吸收了婚姻法司法解釋的成熟經驗,正式將共債共簽寫入法典。
簡單來說,就是哪怕結婚了,自己借的錢還得自己還。在2018年以前,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2018年以后,最高法院出臺司法解釋稱,只要真心喜歡這個人就可以大膽跟他結婚,他單方面借的債務,只要另一方沒簽字,就跟他沒關系,除非是為了共同買房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用處,這等于在告訴大家結婚了還得回歸婚姻的本質。
律師 鄭博恩:
“草案中明確了將司法解釋提高到了一個立法的層級,也就是納入了民法典草案中,相關的法律層級就提高了。這部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有法可依。”
繼承權與時俱進
侄子侄女可繼承
民法典草案的繼承并擴大了可以繼承的人的范圍。在遺產繼承中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
有人去世時沒有配偶和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去世,兄弟姐妹也去世,那么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此人的侄子侄女,可不可以繼承財產呢?按照現行繼承法規定是不可以的。現在通過代位繼承,擴大繼承人的范圍,侄子侄女也享有繼承權。
律師 鄭博恩: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丁克族現象產生,難免發生繼承的糾紛,這次民法典草案中擴大了代位權的繼承范圍,如果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丁克族的侄子可以履行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