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人們常說合伙的買賣不好干
凡是說合伙的買賣不好做的,都是沒有正確理解合伙的定義及運用合伙規則。用對合伙,做買賣可以說是如魚得水,如虎添翼才對。
1、合作不是合伙
合作通常是指業務上的相互交易關系,即你有什么資源或能力,我有什么資源或能力,大家都把自己的資源或能力貢獻出來,聯合行動以達成目的。
按合作的性質,可以分為同質合作與非同質合作。同質合作,即合作者無差別地從事同一活動,如無分工地從事某種勞動。非同質合作,即為達到同一目標,合作者有所分工,如按工藝流程分別完成不同的工序的生產。
按合作的深入程度,可以分為松散合作與緊密合作。松散合作,即在業務上產生合作點時就合作共同推進業務達成,沒有產生合作點時則各自獨立發展。緊密合作,例如戰略合作就是一種出于長期共贏考慮,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礎上的深度緊密合作關系。
按合作的時間長短,可以分為短期合作與長期合作。短期合作,例如一次性資源交換的合作,長期合作,例如簽訂的三年五年的合作協議。
2、合股不是合伙
說到合股,我們自然而然會聯想到“股東”這個詞,“股東”是指向公司出資、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東權利(知情權、決策權、選舉權、收益權等)和承擔股東義務的人。凡是基于對公司的投資或者基于其他合法的原因而持有公司資本的一定份額并享有股東權利的主體均是公司的股東。
合股就是共同出資成為股東,這是一種資合模式,也就是說只要出資了就算合股,分配利潤的多少則是取決于出資金額在總投資額中所占的比例。
3、真正的合伙
(1)合伙是一種人合模式,也就是說合伙首先是合的是心,其次才是資金。如果心不能合在一起,出資再多,也不能算是真正的事業合伙人,最多只能算是資本合伙人,或者是股東。
(2)合伙的前提是能建立共識和共擔。共識是指能達成共同的思想意識,這里主要指的是對于事業的使命、愿景、價值觀的認同,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有共識才是同道中人。
共擔則是指對經營風險和發展責任的共同擔當,只能同富貴不能共患難的合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伙,只能算是團伙。共擔風險表現為既出資又出力,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共擔責任表現為對承諾的履約,比如對崗位責任、績效責任、公司治理責任等作出承諾后的兌現。
(3)合伙是變股東+經理人制為平臺+合伙人制。在合伙機制中,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合一的,身為合伙人,不再是“給老板打工”,而是“給自己打工”,自然就有更強的動力去創造遠超社會平均水平的卓越收益,這就真正解決了創造剩余和分配剩余兩者的脫節,進而徹底解決了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問題。
(4)合伙的本質不是為了將存量進行重新分配,或者是為了給曾經給企業做出過貢獻的員工頒發獎勵或者是身份激勵,而是為了激發、激活人才的創造力與動能,從而共創增量,共享增量價值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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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
合伙生意為什么難做?我想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合伙雙方在事先沒有明確的規則約定。因為合伙人一般都是親人和朋友,有時礙于情面,不好意思把合作細則明確訂立出來。時間一長,某一方總感覺自己吃了虧,因為是親人、朋友,又不好意思明說,以致于矛盾越來越大,最后不歡而散!
第二,合伙雙方缺乏信任。合作雙方必須坦誠、公正,為人處事不能貪小便宜,只有在真正的君子之間才能合作長久。如果合作雙方,時刻都在為自己的利益做打算,那么分道揚鑣也是早晚的事情。
很多人都說最好不要做合伙生意,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不是絕對。尤其在現代社會,競爭非常激烈,人與人之間必須報團才更容易成功。靠單打獨斗,要想取得很大的成功,幾乎不可能!
在當今中國就有幾個合作非常成功的案例,比如阿里巴巴馬云和他的18羅漢,還有新東方集團也是由三個合伙人齊心協力才創辦成功的!
我自己實體創業20多年,見證過很多合伙失敗的案例,相對來說合伙成功的案例要少一些。我發現合伙成功的前提,雙方都必須有很好的人品,在創業過程中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小事不計較、同心合力,最后才能取得1+1=3的效果。
創業不易,微導師實體創業多年,很樂意分享創業心得、營銷經驗,歡迎關注,如需幫助,請私信我!
做合伙的生意不好做這也是分人的,不是所有人都這樣的,很多人都說合伙的生意不好做,是因為剛投資的時候沒有明確的股權劃分,后面會因為利益而分道揚鑣,我們很多人一開始做生意的時候是很窮的,因為條件有限所以大家合伙一起來做,這樣風險可以分散,再者就是多一個人多一個腦袋,就多條想法,但是往往經營的過程中會出現意見的分歧或者因為分紅的不均勻導致散伙,這主要的原因也就是一開始的股權分配不明確。
很多小生意在引入合伙人的時候是沒有股權劃分的,但是在創業的過程中大家各抒己見,一起吃苦一起出力,生意盈利了,但是卻因為他干的多或者少,分到的錢是不對等的,一個初創的企業一定要有股權分配,不能因為親戚朋友的情面一開始不說清楚,這樣的生意是走不遠的,還有一些生意是因為你有技術別人有資金大家合伙,也是因為股權分配不明確所以導致了,出力的認為吃苦太多了,而分紅的時候卻想拿大頭,這樣投資人也不干了,這就和風投一樣的,創業初期,投錢的人是大股東,因為他們要承擔資金的風險,而技術人員是沒有任何損失的,即使創業失敗了也只是損失的時間。
從古到今,大的企業沒有是一個人靠獨自創建的,肯定都會有合伙人,而要解決糾紛就是要把股權分配先談好,一個人的精力還有能力都是有限的,創業的過程中只有不斷吸收新的合伙人才能把不同的技能加進團隊,有的人貪財不舍得股份,這樣生意也做不大,舍財才會聚人,馬云也只有阿里巴巴百分之六的股份,他一樣是中國首富,這個是和個人的格局有關系的,有大格局的人都不會把小錢放在眼里,華為,萬科,騰訊,等等吧這些行業巨頭都是創始人占了很少的股份,但是人家也有很多錢。
所以樓主所說的合伙做買賣不好這是分人的,小的生意找合伙人,一定要格局一樣,初衷一樣,合伙人的人品要好,股權分配要好,2個想干大事業的人不會一開始因為一些小錢而互相斤斤計較的,如果你的合伙人貪得無厭,心眼太多,即使你們有股權分配也不會走到最后,所以一個企業的初創找的合伙人是最重要的,第一點就是人品要好,不會因為誰做的多,拿的錢多而產生巨大的分歧,你們可以試試,找到一個志同道合三觀一致的人是多么的幸運,即使一起吃苦都是很快樂的。
看你的溝通協調能力如何了
不是不好做,而是人心本自私,在利益分配事情上總想偏向自己,所以很多公司都做大不
如果從創業角度來說,合伙基本是必然,正常有技術入股、資金入股、管理入股等,按照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這幾塊的占比,想要合伙順利,幾點必須做到:
1,先確定合伙人,人品必須第一,要大度、激情、心胸寬廣、有孝心。如果是自私自利之輩,萬萬不能拉進團隊,后患無窮,怎么看人品?可以多次接觸,看接人待事、對待妻子態度、對待朋友態度
2,合伙人必須要對公司有貢獻,和其他人合伙人互補。可以性格互補,但更要技術互補、運營互補、資金互補,千萬別找技術背景、性格等都是一樣的,很難做大,跛腳
3,確定好合伙人之后,要簽署協議。先小人后君子,說好退出機制、分紅機制、貢獻機制、分工合作,白紙黑字寫清楚簽字畫押
4,在股份方面,建議留出15-20%給后來者。吸引人才,公司才能不斷壯大
希望這些能夠幫到你!
開始滿腔熱血,后面會由于利益沖突埋下眾多導火索,所以不解決,合伙生意就會越來越難做
看性格的,必須有一方性子比較隨和點的
合伙的話要先小人后君子,把所有能想到將來會有影響的行為,事情協議化,規定大家承擔的責任義務及分享的收益,這樣將來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一般有問題的都是合伙時,沒理清大家的責任義務及收益,等到分成了分不好,都覺得付出的多,要多拿,結果心生隔閡,久久就出問題。或是生意虧了,也覺得自己付出多,回報少,最后朋友都做不了了!
觀點不一樣!只有股權大的一方!才能把握決策權!
都想分多些錢,貪心不足,聽過吧
五個手指都有長有短。何況與人合作。要看自己的心態了。
每個人都有頭腦里的“主”,所以“各有主見,各懷鬼胎”說的就是私心,這就是合伙生意不好干的關鍵所在。合伙的成功所在則是要求境界,目標,人性,價值觀要大同方可成就。
合伙做生意,也可以說是團隊。想要以后把生意做大,就必須擁有靠譜的團隊和合伙人,但是合伙人的選著一定要慎重,選好了會讓生意快速做大,選不好就有可能葬送自己的一生。在中國,估計聽的最多的話就是:”不要和人合伙做生意,特別是親戚朋友。”但是卻從來沒有人去想過,為什么國內外幾乎所有的大公司都幾乎是合伙起家發展起來的。雷軍剛開始準備投資魅族,順便還拉了個合伙人進魅族,但是黃章沒格局,不想拿太多股份出來,所以談崩。最后雷軍用了半年時間,什么事情都沒做,就只做一件事,那就是尋找靠譜的合伙人,成立了小米,大家看看現在的小米,然后再看看魅族。這就是合伙和單干的區別。所以說合伙做買賣很重要,但是一定要選著對的人。
下面我說下去如何選著合伙人。
第一,有思想有能力的人,絕對不要選人云亦云,沒分析能力的人。
第二,選合伙之前,就要比較清晰的了解這個人的性格,能力,人品,適合做什么職位,同事也要去了解這個人的缺點,以免再工作中出現問題好及時溝通解決。千萬不要選哪些精精計較,喜歡貪小便宜,沒團隊意識,還不愿意溝通,自以為是的蠢人。
第三,大家的方向一定要一致,這里的方向是大方向和目標,只要大方向一致,至于細節的差異就好溝通解決。如果對方是因為看到別人賺錢了或者只是覺得自己站便宜才做,千萬不能要。這種人是沒自己思想的人,而且還沒承受能力,一斷出現意外,他們多半不會去想著如何解決問題,而是在沒解決問題的時候,盡快的去找其他人的責任或者推卸責任,會嚴重影響團隊士氣和團結。或者選擇放棄,打退堂鼓。當然責任肯定要找,但是出問題一定要先解決問題后,然后才去找負責人談話溝通。
第四,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人一定要有比較強的責任心。而且有自知之明,清楚知道自己幾斤幾兩。絕對不要選那種沒自知之明,明明只適合做技術,卻偏要搞其它的。這種人比較小心眼,記仇,自尊特別強,容易搞的窩里斗。這是最忌諱的。(就是明明是張小龍,卻非要做馬化騰,明明是蔡崇信,卻非要做馬云。)
投行里面有句話我覺得很有道理,那就是:寧愿投資一流的團隊,二流的項目和技術,也不投資二流的團隊,一流的項目和技術。
這里有個案列,那就是美團王興,他們團隊剛開始做的幾個項目都有前景有技術,但是最后都因為團隊實力不夠,不懂融資而而被收購,為什么?因為團隊有技術什么都有,但是缺乏有金融知識的人才,所以團隊還不算合格。再看看阿里,蔡崇信是金融人才,大家都應該清楚他的加入對阿里的重要,每一次的融資他幾乎都有參與。如果沒有他的加入,阿里的未來還不一定能發展那么快。而且他也清楚自己定位,從不因為自己的功勞或者資本來搞內斗爭權。他應該算是馬云背后的男人。
所以說,并不是合伙買賣難做,而是選著合格的合伙人難尋。
創業千萬條,規矩第一條。規矩不規范,分錢兩行累。很多合伙創業者的失敗原因都是因為沒有規矩,最后導致了分歧。不管與誰合伙,規矩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沒有了規矩也沒有了方圓。很多人都不喜歡與關系很要好的朋友一起經濟合作。怕的就是經濟糾紛,固然立規矩是創業最重要的基礎之一。
一:因為合伙人太多,沒有一個人能夠決定團隊的一些重大的決定。所以當機會或者說危難來臨的時候,每個人的態度是不一樣的。每個人想法是不一樣的,有的合伙人可能是想著如何保本,如何安全止損,如何撤退。而有的合伙人想的是,我們應該激進,應該加大投資。
二: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當方向不一樣的時候。大家也就不會有相同的行為相同的動力,去努力完成這件事情去克服困難。或者說去達成一件事情,因為兩個人的信念價值觀是不一樣的。想要的不一樣,那自然行動也就不一樣了。最終也就達不到大家想要的那個結果。所以那種情況下的話還不如不合伙。合伙當你賺到錢的時候,人心都是這樣的,大部分人都是可以同甘,但是不能共苦。在賺到錢的時候,大家都能開開心心的。但是稍微業績下滑或者說虧損的話,有的人就想著退股,有的人就想著不干了。但退股的話,你讓另外一個合伙人怎么辦?很多的事情,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樣,每個人能夠忍受的苦難的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所以人心不齊,自然干不成事。
做生意合伙,不論是短期還是長期,我們姑且視為志同道合者為組建了一個企業。企業運行,首先要建立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對合伙人來說,就是企業章程。企業如同國家運行一樣,要把對內和對外的規矩說清楚,寫出來,并且簽字認可。規矩建立了,也就是標準制訂了,合伙人按標準來落實執行,并進行核對檢驗。偏離規矩,要依照糾錯標準來進行改正和處置。如果原來標準不符合發展,要對標準進行修正,類似治理國家的法律修正案一樣。
總之是,先建立規則規矩、章程標準,再按規矩辦事。
為避免合伙人決策之間的矛盾,可以引進當前較為成熟的股份激勵機制,事先規定股東和運營者之間的決策制度,這樣可以減少矛盾。不論生意合伙大還是小,都不妨以此為鑒。
謝謝邀請。關于合伙生意我也做過幾次。
第一次合伙失敗。都是關系不錯的朋友。只因為當時沒有明確的分工。兩個人在一起經營,免不了有些磕磕絆絆。最終鬧得不歡而散。
第二次合伙,吸取了第一次教訓。和一個陌生人合作。因為有相同的需求而走到一起。合作之前,我們分工明確。我主內,他主外。互不干涉。基本上還算合作愉快。最終各自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合作宣告結束。
所以說生意不是不能合作。給你幾點建議。
1合作最好不要找自己關系相當好的親戚或朋友,包括親兄弟。
2合作之前必須先協商好。分工明確,做到互不干涉。
3先看一下自己有哪方面的欠缺。找能彌補你欠缺的人合作。
4對合作方要有一定的了解。做到我不欺人,人不欺我。誠信合作方得始終。
我現在就朋友合伙做買賣了,挺好的,沒有覺得難干,我出一半資,但只占三成股,做生意,眼光要長遠,可以多看看電視劇大染坊!!
看你怎么做了,合伙的買賣肯定需要一個人讓步的,而且不能兩個人說話都算數。
不管是加盟還是個人合伙,首先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全盤考慮運行過程,及其可能產生的損失。制定嚴密的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最好找一份范本參考。合同簽署以后最好公證一下,對雙方都有好處。所以說合伙買賣不存在好不好,關鍵是在于如何規范合伙行為。
生意好了對錢的欲望更強了,總會感覺支出和收入不正常,生意差了,分歧就來了,所以合伙,合的不是錢,而是人品
看分配,權利,利益,資金,等等
錢容易賺,分錢很難!!!!
合伙生意不好做的原因是:
1.可以共苦,不能同甘。
2.生意賺錢了就爭權奪利,拉幫結派,勾心斗角。
3.都想做老大。
4.貢獻大的和吃大鍋飯的矛盾日益加深,導致分道揚鑣。
合伙做很好的規避風險,減小個人投資負擔,但是所有事項最好有個書面的協議,包括最終決定權,盈利分配等,有些事情說開了就好了,最怕各執己見,互不相讓,
主要是缺乏契約精神
同患難易,同富貴難。
凡事沒絕對,關鍵是溝通協作。
真正志同道合的人,合伙是沒問題的,有問題可以解決!會自我放棄一些東西!有些人合伙,是自私的!
兩個人的不同思路,難免在經營方向、營銷策略等方面出現分歧。經常會因為主張和意見以及利益問題而摩擦糾紛。
合伙買賣分人
主要是心態處事方法不同。
責任分擔不明確
金錢利益上都會失去自我,沒有合伙之前想的很好,合伙之后你就感到人心難測了!
合伙做分兩個情況
1短期的朋友小合作偶爾一次可以合作,增加朋友的默契與友誼,不要只看到利益,而忽略感情!
2長期合作我認為不可取,除非你有劉,關,張,的赤誠與肝膽!和劉的領導能力,和人格魅力!現實中屬于合作的到最后因為利益,各方面而分道揚鑣,最后不歡而散!
3自己有能力不需要別人的合作,一個人吃苦耐勞,勇往直前,分清形勢與政策!單獨磨練一定會成功的!
就是兩個原因:因為心不齊,利益分配不滿意
事前未定好規則,性格理念不一致,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因素引起
十個里頭的合伙九個都散了
很多都是因為經濟糾紛,算不清賬目,你多拿了我少拿了。我多干活你少干活了。
明明說好我只出錢的不需要管事為什么現在還要我出力的。
開了分店以后矛盾更大,各自獨立的經營。憑什么我營業額高你還要來分錢等等。
大部分的合伙最后都以失敗告終。甚至于很多人連朋友都沒有辦法做。
有句話說的好就算吃屎也要一個人,另一個來分不知道什么下場啊
這種事情很多時候不是生意不好做,而是人不好做。
那自己做就不必要合伙
合作做生意應該早點把規則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