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是沒有具體的規定的,但是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相關用人單位不履行的,勞動者應在12個月內申請的。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勞動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勞動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
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后單位不履行的,勞動者應當在12個月之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上目前對申請執行后多長時間進入執行,什么時候結案沒有明確規定。
二、執行申請書怎么寫
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就是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執行申請書。執行申請書一般包括首部、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和尾部四部分。
對于首部,應寫明“執行申請書”,按照申請人在先、被申請人在后的順序列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對于請求事項,包括請求的內容應包括執行的標的、執行的文書根據和執行措施,申請人概括請求內容時要具體明確。
對于事實與理由,是執行申請書的核心部分,包括申請執行的事項,也就是生效法律文書中的財產執行內容,申請人要寫明法律文書的制作時間、制作機關、文書中關于義務人履行義務的具體規定;被申請人沒有履行的情況,包括完全沒有履行和部分沒有履行,申請人要說明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不存在中止履行或者終止履行的情況;被申請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狀況,包括執行標的物的名稱、數量、位置等。
對于尾部,包括致送人民法院名稱、申請人署名或者蓋章、申請時間,同時寫明作為申請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的名稱及份數。
三、申請勞動仲裁要什么材料
(一)《申訴書》。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
(四)申訴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訴人應當提交。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等。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勞動仲裁生效后,有不履行其裁決結果的,那就需要及時前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了。好了以上就是勞動仲裁后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