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是非婚同居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在沒有登記結婚的前提下而已夫妻的名義進行生活。非婚同居雖然在我們日常是比較常見的,但是從法律的層面考慮,到底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非婚同居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關于怎樣才算是非婚同居的相關法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怎樣才算是非婚同居
非婚同居是并未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基于合意而自愿形成的具有穩定性、持續性的生活狀態,一般非婚同居的雙方當事人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非婚同居是意思自治的選擇,是基于雙方的自愿,因此,行為人具備民法意義上選擇的能力是首要條件。并且,非婚同居也不存在有配偶的人不得與他人同居情形。非婚同居雙方的結合以共同生活為目的,這樣可以將非婚同居關系與一般合住或者合租房屋共同居住相區別。
二、非婚同居財產怎么分割
非婚同居當事人存在同居協議的,在同居期間發生的財產糾紛,應優先適用其同居協議。只要該協議不違背公序良俗,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即可認定該協議發生法律效力,同居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當事人沒有對同居期間的財產關系進行約定的情況下,才由法律對其產生的財產糾紛進行調整。
非婚同居期間的財產中,除了雙方明確屬于當事人個人財產的部分外,其他部分是當事人以感情為基礎,在共同生活期間經過雙方共同勞動和共同努力而獲得的或積累的財產,不能區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具有共有財產的特點。與合法婚姻關系不同的是,雙方在同居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工資、退休金、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應當首先認定為個人財產。只有在該財產不能分割或不能證明該財產為哪方所有時,才推定為共同所有。
另外,在分割財產時,還應該依據公平原則,綜合考慮同居時間的長短、雙方的經濟狀況、過錯程度以及對“家庭”貢獻的多少,對一方給予適當的照顧?;蛘咭环綖榧彝ゼ半p方父母、子女盡了較多義務,但沒有經濟收或收入很少的,關系時,可以要求適當的經濟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法解釋一》
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怎樣才算是非婚同居的相關法律規定。非婚同居的行為雖然來說在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算是新鮮事了,但是在我國法律上對于這種關系是并不保護的。所以我們一定要謹慎。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問。如果大家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