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不動產證怎樣寫名字
房產是現代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房子的所有權是誰?也是各家各戶的爭議焦點,作為不動產之一,我們該如何確定房產上的名字歸屬問題呢?辦理不動產證怎樣寫名字呢?
其實,買房時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但是在辦理房地(房產證)時就有區(qū)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yè)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首先,我們不動產分為兩部分來說,第一種是房子已經無貸款了,無貸房產證可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只需要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xù)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而有貸款的不動產來說,就稍微麻煩一些,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變更,目前已知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xù)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其他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不動產上加名的程序
1、登記權利人由一人申請登記為兩人,權屬發(fā)生變化,應當申請轉移登記;
2、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房產證、夫妻財產約定書;
3、費用:登記費、手續(xù)費、工本費(共有多發(fā)一證);是否征稅由稅務部門決定。
房產證與房產登記簿,房產證與證券的關聯與區(qū)別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目前的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惟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占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