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疫情期間被辭退怎么辦
疫情之下,企業經營受到影響,進而導致部分員工面臨失業。此時若發生糾紛,從勞動者角度,通俗的講,首先需要了解能夠拿回多少工資和補償,然后是如何拿到錢。解決糾紛過程中,在理性確定合理的預期后,通過與用人單位談判而爭取和解并盡快拿到賠償,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如果老板有能力支付卻欠薪跑路,符合法定條件的可嘗試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報案,北京地區還可申請欠薪保障基金進行墊付。無論如何,都建議以理性的方式維權。
(特別聲明:本文北京大興疫情期間被辭退怎么辦內容均為法律框架下的個人總結,僅作參考)
第一部分 如何明確自身享有的合法權益
第一、可自行檢索相關法律規定(下文已列出部分主要規定);
第二、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進行咨詢;
第三、若收入較高,工齡較長,涉及金額較大,則建議選擇向律師咨詢。
第二部分 主要賠償事項的簡單列舉
第一、關于疫情期間的工資:
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正常發放;2月10日以后未復工的,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停工停產標準支付:即停工一個月內的,按正常發放,超過一個月的,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北京為2200元)發放生活費。
第二、關于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通常為N或者2N。《勞動合同法》第41、46、47、48、87條。
第三、關于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若未休年休假的,可以主張兩年內的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比如工作滿3年的,兩年共計10天的年休假,年休假未休的,則可以另行主張200%部分即20天的工資。當然,若公司在2月9日至復工期間安排年休假的,則按正常發放工資即可。具體可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三條,《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十一、十二條。
第四、關于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
仲裁程序中對補繳社保和公積金的糾紛不會處理。可以向社保局投訴,要求強制補繳兩年內的社保。
第三部分 維權方式的選擇
第一、勞動者維權的主要方式:
1、與用人單位進行談判
2、申請勞動仲裁(北京e仲裁),以及可能的法院階段一審、二審
第二、勞動者維權的成本:
1、訴訟費:
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提起勞動糾紛訴訟,勞動者不用支付仲裁申請費、訴訟費。
2、關于律師費:
①若勞動者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通常需要提供經濟困難證明),可于提起仲裁后前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會指派一名律師,此時勞動者不用承擔律師費。
②若勞動者自行委托律師,律師收費標準可參考《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作初步了解(該標準是07年的,標準相對偏低,而且律師收費已經放開)
3、能否讓對方承擔律師費:
在北京地區,根據《北京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勞動者最多可以讓用人單位承擔5000元律師費,而且是包括仲裁以及可能的法院一審、二審程序一起。具體金額按勝訴比例計算,例如勞動者仲裁請求賠償10萬,而最終法院判決5萬,則可要求公司承擔2500元律師費。
第三、如何爭取與公司談判并達成和解:
關于和解,首先得公司存在和解意愿和可能。其次,確定一個可能被公司接受的合理預期。最后,經過談判,公司在衡量自己可能的律師費成本、聲譽影響以及人情關系等因素后,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一個金額,并由公司限期內支付。
1、和解與仲裁、訴訟的比較
①時間:和解通常意味著能馬上拿到錢,而仲裁、訴訟時間會相對久一點,從幾個月到一年多都有可能。而且,比較關鍵的是,最終即便勝訴,也存在無法執行到錢的風險。
②金額:和解時通常需要勞動者在金額方面作出一定讓步,而公司則承諾幾日內付清。比如離職的補償金,若勞動者堅持2N,則絕大多數公司是不可能同意的。
2、判斷有無和解可能
首先得看公司是否有和解的意愿和支付的能力。若公司愿意協商,只是就金額方面存在爭議,則比較有希望。另外,如果是國企或者大型企業,只是需要裁減部分員工,后續還要正常經營,則此類企業和解的可能性更大。
3、如何達成和解:確定合理預期和增加談判籌碼
①確定合理預期:在法律可能支持的金額以下,確定一個理想金額和一個底線金額。通常主要包括工資和補償兩個方面:
工資:工資方面通常不會有較大爭議,按照上述北京人社公布的標準發放即可。
離職補償:可以在經濟補償金(即N,滿一年補一個月)的上下一定范圍內確定。無論如何,絕大多數公司都不可能接受2N。
疫情期間如果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屬于違法解除,按照規定應該按照2N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公司通過法定程序并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后合法裁員的,則按N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可。
②增加談判籌碼:也就是將自己按照法律規定可能獲得的所有補償都列出來,并準備相應的證據。以下均可以作為勞動者談判籌碼:
1、違法解除的賠償金:應當按照2N支付經濟賠償金;
2、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3、未支付的加班費(勞動者需要提供初步的證明自己加班的證據);
4、社保(未足額繳納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訴要求強制補繳2年內的社保)
第四部分 北京地區的欠薪保障基金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隱匿或逃逸的,北京地區可以向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出欠薪墊付申請。
主要的相關規定有:《北京市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第14、15、18、20條
以上是北京大興疫情期間被辭退怎么辦的相關內容。疫情之下,波及的是整個社會。若此期間勞動者被辭退,通過理性的方式才更有可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公司和解,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方式。疫情期間公司的損失遠遠大于員工,而員工失去的則可能是家庭幾個月的口糧。員工和企業本是共生關系,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希望大家互相理解,共渡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