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2024年2月份工資怎么算
今天是4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月份我唯一關心的HR話題是:大家2月份工資怎么計算。
這是個特別有意思,值得仔細思考觀察的問題。
因為我覺得可能有不少企業需要考慮降薪或者變相降薪,所以之前我已經寫了3篇降薪的話題(見前文)。
國家規定2020年2月份工資怎么算,要不要降薪,取決于這三個因素:
首先是公司的經營現狀:運營成本、現金流、營收預期;
其次是老板的應對思路和價值取向:如何應對困難、損失從哪彌補;
最后才是勞動法:國家層面、省/市層面的相關通知和指導意見;
HR一定要切記:在老板問你應對策略時,不要從勞動法角度入手,一定要從公司運營、組織激勵和企業文化角度提出解決方案才是有價值的。
但HR同時也該牢記:任何HR方案(尤其是薪資方案),勞動法和人社部的指導意見都是我們制定方案的底線,這是從事這個職業的基本操守。
有兩類企業HR是不需要考慮這些的:
第一類是薪資福利標準高于勞動法要求的,這類企業經營狀況好綜合實力強,自然無需再去研究底線;
第二類是老板已經決定了一刀切降薪或者變相降薪的,這類企業可能已經經營極度困難或者HR從來只是個執行者,研究了也沒用;
大多數企業都不屬于這兩類,HR需要考慮的是:
1.如何在不嚴重違反勞動法,保障員工利益的前提下,盡量給公司降低成本;
2.做好員工與公司、員工與員工之間的平衡;
3.盡可能減少對公司后續經營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
對,我說的是不嚴重違法勞動法,看上去好像跟前面說的勞動法是底線自相矛盾,實際上大家都明白,有時候如果想要做成事,完全按勞動法是不可能的,務實的做法是找出雙方都能接受但可能不那么合規的方案。
想要做到這些,HR首先需要把2月份的不同階段(根據政策變化)進行拆分:
以下幾點需要大家注意:
1.2.3-2.9,以及2.10-通過審批復工(即復工審批期間)企業沒有條件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如生產崗位),也無法安排年假、調休,則屬于因公司未能安排工作,導致員工待崗。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也就是2月份)需要支付員工足額工資,當然,公司可以安排休年假或者用后期的休息日調休。
2.如果做了工資結構拆分,2月份績效工資可以不發,但前提是要有相關制度:當月出勤不足多少天,無法進行績效考核故無法計算績效工資。故不發放績效工資。
3.補貼可以不發,相關操作跟績效工資同理;
4.屬于強制隔離的足額支付工資,不屬于強制隔離的,可以按事假處理;
5.考慮到復工審批通過后也有許多員工無法按時返崗,復工審批通過后可以到公司上班的員工,可根據工作量給予一定的補貼,這點靈活把握就好;
之所以要搞得這么復雜,把不同階段、不同類型甚至不同薪資結構都列出來,是為了最后確定薪資方案時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更大的回旋余地。
最后確定什么樣的薪資方案,還是要回到公司經營現狀上來:
HR要深度參與到公司經營,清晰的認知疫情對企業、對客戶、對上下游的影響,明確掌握公司當前的現金流和未來的營收預測。
在這個基礎上確定的薪資方案才是符合公司實際需要的,才是有價值的。
2月份的狀況簡直不要太多有木有?延長春節假期工資怎么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么發?復工后的工資發放就更復雜了,職工情況分好多種:有被確診新冠肺炎的、有處于隔離期醫學觀察的、有因各種原因未及時返工的、有居家辦公的……這些工資都怎么算呀?
沒有啥問題是一張表解決不了的
奉上疫情防控期間勞動報酬解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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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在家上班可以適度降薪嗎?
在家辦公,也是辦公,勞動者也提供了勞動。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
如果員工是固定工資,在家辦公不得降薪。
如果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的,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但是降薪必須要協商一致。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愿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問題二:停工停產了怎么算工資?
現在有不少公司,確實已經到了停工停產的地步,這個時候,不僅員工難過,企業也很難過。
但有一點是明確的,疫情期間工資不可以延遲發放。
企業因受疫情導致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問題三:如果被隔離的話,需要觀察14天,這期間不上班,薪酬怎樣算呢?
人社部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明確:
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也就是說,如果在家隔離,是有工資領取的。但要記得病休憑證一定要留好。
問題四:單位讓上班,我不去,可以嗎?
近日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其中一條指出:
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企業要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
對不愿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
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