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銷戶土地歸誰
想必大家現在都希望自己變身為“農民”了吧,坐擁幾百畝地,擁有自己的村中鄉旁的獨棟別墅……雖然房產面積增大,有自己的院落,但你知道嗎,若父母百年離去的時候,其實你只能繼承那棟房子,而不能繼承宅基地,會不會有些失落呢?那么老人去世銷戶土地歸誰呢?
首先是宅基地的繼承問題。個人對宅基地僅擁有使用權,并不擁有所有權,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遺產,并不能依法發生繼承。所以宅基地是不能夠繼承的,咱們通常繼承的是地基上的農房,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很多人就以為宅基地是可以繼承的,其實不然。依據我國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房屋所有人的。我們所說的宅基地繼承,實際上說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就算繼承,也只是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也有幾種不能繼承的情況:
1、已辦理分戶,并且擁有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準則是一戶一宅,既然已經分戶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繼承。
2、已辦理分戶,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農村宅基地資源越來越緊缺,為了保護集體其他人員的利益,不符合條件的子女不能繼承。
3、本身屬于違章建筑的宅基地未經任何審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這樣的宅基地不僅不被確權,還會被村集體強制收回,根本不能繼承。
4、不屬于農村居民戶口,由于特殊原因把戶口遷走,取消農業戶口前又沒有把戶口遷回來的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5、五保戶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因子女長期不在家導致老人無人供養,最后劃分為五保戶的,由村里人供養。這部分人去世后,他們的宅基地會被回收,子女不得繼承。
6、宅基地長期閑置或房屋長久失修,閑置時間超過兩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無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導致房屋坍塌的。這種宅基地都會被集體收回子女不能繼承。
7、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積的部分,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積規定的。在此次土地確權工作中,超標的部分不會被確權,自然也就不能繼承了。
另外,如果想要轉讓的話,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準;
2、是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是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基本上都是不能進行單獨轉讓的,必須與住房一并轉讓。
綜上所述,家中老人去世,可以繼承的只是房屋,而不能繼承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