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不僅保證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被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那么,訴前財產保全應注意什么?該如何申請呢?
首先,我們先來說說注意事項,在去法院起訴之前,必須想辦法弄清對方當事人的財產構成、價值和分布情況,確定該被保全的財產系對方所有,而不是案外人的財產,否則一旦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財產是他人的,就構成侵權,申請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其次,財產保全申請一般應在起訴的同時提出,這樣可以避免驚動對方,使其難以有時間轉移、隱藏財產。當然如果情況緊急,來不及寫訴訟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但申請人就必須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法院將依法解除訴前保全措施。
另外,在申請財產保全應采用書面形式,寫明請求保全款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以及需要保全的原因。如下方申請財產保全范文:
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
申請:(基本情況)
申請:(基本情況)請求事項:(寫明要求保全財產)
事實理由:
(寫明要求保全財物情況包括申請與申請關系申請申請與要求保全財物關系及財物名稱、數量、質量、形狀、花色、品種、所點及現狀等申請理由主要寫明需要保全財物遭受侵害情況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重要性及緊迫性及判決執行意義)
證據證據源:
寫明能夠證明申請請求證據名稱、件數證據源證應寫明證姓名住址(若證據申請手應隨同申請書并遞交院;若證據申請手應向民院提供證據線索)致ΧΧ民院
附:(證據)申請:月
最后,申請人應當將所知道的對方財產情況以及有關財產線索告訴法官,以便法官迅速組織力量采取保全措施。
好了,至于如何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一般是五步法,即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5、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