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
(一)產權人只能一個
關于房產證名字可以寫幾個的問題,大致如下,買房時購房合同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該證為藍色小本,由產權人持有。
(二)在房產證占有份額共有人中不限制添加人數。
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該證是綠色小本,由房產共有人持有。而對于房產產權共有,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有兩種共有形式。
一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產證上的所有人,有一個算一個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
二是: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后,產權證上的所有人站此房產的份額具體是多少。也就是說他們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
同時,并非所有人都能夠辦《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辦理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
我們都知道,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很重要,但是房產證最多能寫多少人的名字?并且,伴隨著不動產權證的推出,更多的疑惑困擾著買房人。
下面就和小律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弄清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
從今年開始,我們口中常說的“房產證”就正式下崗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動產權證”。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現在小明買套房,小明拿的不再是“房產證”,而是“不動產權證”。相對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房產證升級后,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于房產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這也就是“房產證加名沒用”的原因。
當然,如果您手中的房產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
2、不動產權證上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了解了不動產權證后,那不動產權證上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我們都知道,買房可以寫多個人名;
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
也就是說:買房寫多個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3、最多可以寫多少人名字?
首先,不動產權證上寫多人名字時,房產的共有情況分為兩種:“共同共有”和 “按份共有”。
通俗理解,一般情況下:
夫妻共同購買一處房產,共有關系為“共同共有”;
幾個朋友共同購買一處房產,共有關系為“按份共有”。
所以,房產的共有人數沒有限制。也就是說,買房寫幾個人名都可以,只是名字越多辦理的手續相對就更復雜。
4、不動產權證能加名字嗎?
剛才已經解釋過,不動產權證是能登記多人名字的,但是在產權證拿到后還能加名字嗎?
這里不動產權證加名和房產證是一樣的,不動產權證在增加名字的時候房產不能處于按揭或者是抵押的狀態,也就是說房屋必須是在沒有貸款的前提下才能辦理加名字手續。
買房時合同上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房產證上權利人一欄只有一個名字。有些地區房產證上會有共有情況一欄,里面會寫清楚共有人有哪些,共有情況是怎樣的。有些地區是,第1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1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于共同財產。
相關知識:怎樣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一、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二、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按揭購房
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
購房合同
、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
產權證
,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提及房產證,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房產證就是房屋產權的憑證,是由國家建設部監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因為封面是大紅色,所以又稱“大紅本”!關于房產證,很多要買房的朋友都有一個共同的疑問,這上面到底可以寫幾個人的名字?
房產證只能加一個人的名字
其實,房產證包含了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兩種。而房產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一般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即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大家在買房時會發現,購房合同上其實寫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因為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如果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共同人持有的則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占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另外,兩個證顏色上也有區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如果你想兩個人共同擁有這套房產,那么可以在房屋新政主管部門同時辦理《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后者可以同時加上好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就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的。
作為證書的一種,房產證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作為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房產證記載著特定房屋的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以及一房屋一房產證的原則,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和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能有一個所有權,也就是說,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這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發給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如果房屋是共有,那么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房地產權證》
4)房產證上的內容應與登記機關在登記簿上記錄的內容一致。
我家也準備買房,首付款是父母付的,但父母年齡太大貨不了幾年款必須寫兒子的名字才能辦貨款,房產證能寫上父母的名字嗎?其中以后的貸款有可能父母也一起幫還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