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如何不連累老婆
首先欠債不想連累家人的,的確都是好樣的,值得鼓勵,不過也確定個人債務是不會要求兒女賠償,不會要求父母賠償。但是如果欠下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配偶一起承擔責任。若欠債如何不連累老婆你可以這么做。
如果不涉及離婚問題的情況下欠債不想連累老婆,則需要對債務進行判定,需要通過一定的證據來證明此債務與老婆無關,這樣就可以擺脫老婆的債務問題。在婚姻法中,為了保護妻子的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如果丈夫是因為賭博、吸毒等原因欠的債,妻子是不需要還的,而且對債主也不會進行保護,這樣的借貸關系法律是不予保護的。
丈夫虛構債務?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兩夫妻談離婚的時候,如果是對半分,很多丈夫會覺得自己一直都是家里賺錢那一個,所以,如果離婚的時候對半分,就會不公平。所以在離婚之前,會做出一些虛假的手段,讓自己“欠債”,這樣,自己在離婚的時候,手上分到的錢,會更多一點。但注意,這種丈夫與假冒債主上演的債務關系,導致妻子的利益被損害,只要有證據證明這是虛假的債務,那么妻子就不需要還款。這一點看起來容易,但在實踐中是很難操作的,因為現實生活中很少會在婚后還進行AA制生活的,就算是,也一般不予外人說。但事實上,如果夫妻二人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是利于每一個人的事情。
如果丈夫跟別人借錢,債權人知道夫妻已經約定財產各歸各的,那么就不能再跟妻子討要債務。可是現實難的是,如何才能證明夫妻之間已經約定財產歸各歸各的,且債權人已經知道這樣的約定了呢。目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
1、老公老婆共同簽名=共同還債
2、老婆事后承認追認=共同還債
3、老公個人借錢為家里買日常生活用品(買菜買衣孩子教育看病等)=共同還債
4、老公名義借錢做生意–出借人需要舉證用于家庭–出借人如果舉證失敗=老婆不還錢
如果涉及到離婚的話,則如果該債務是你個人債務,即使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該債務在離婚后仍應由其個人來償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為被告,判令其償還債務。對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認定,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舉債以及確系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承擔舉證責任,如需證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舉證。
需要注意的是,為了規避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可以事先到公證處簽訂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的協議,并由公證處出具公證書。
具體公證細節、需提供材料,咨詢當地公證處。建議盡快辦理,如不公證,僅對你們兩個人有效,不能對抗第三人,也就是說,協議不公證,債務仍是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