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關于合同違約金是為了保證守約方的利益而進行約定的,合同一個重要原則即是合同自由原則,也即是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所以按照《合同法》并沒有嚴格規定合同違約金的數目及倍數,合不合法需要參照法律規定進行判斷,因此不能單純的說合不合法。
在司法實踐當中,關于違約金是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與對方協商降低違約金,協商不成不給的話一般對方也沒有辦法,但是會向法院起訴請求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認為違約金過高,在應訴答辯可以申請法院調低,法律規定違約金不能高出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這屬于法院裁量范圍,需要承擔舉證責任法院更可能支持調低違約金的請求。
希望以上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1.法律并沒有規定多少倍合法;2.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鼓勵交易、尊重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3.違約金是租金的十倍乃至二十倍都屬于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范圍,只要雙方協商一致你情我愿都是可以的;4.假如有人違約,守約方以十倍租金向其主張違約金,起碼說明有合同依據。違約方若認為違約金過高,可以在答辯時向法院提出調整,是否允許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5.綜上分析,洽商合同時如果預計自己不會違約而對方有可能違約,就可以要求設置較高的違約金,以使對方不敢違約。反之亦反。這就是聘請律師草擬合同的作用,一個有足夠經驗的律師會幫你設計對你有利的合同條款。
您好,以下回復僅供參考: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十倍是不合理的?!逗贤ā返?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