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到期到了退休年齡怎么辦
〔職說社保〕觀點:法定退休年齡是勞動關系的終點站,不管勞動合同到沒到期,員工和公司的勞動關系都會結束。
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夠15年,公司協助辦理退休,次月領取養老金;如果養老保險未滿15年,但是法定退休年齡已到,該怎么辦?如果您也存在類似的疑惑,不妨來看看這兩個解決方案!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還能強制公司給員工交社保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建立勞動關系的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繳納社保。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二)第12條規定: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領取退休金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與原用人單位或者新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按【勞務關系】處理。
注:《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 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小結:每個城市可能規定有所不同,但是在北京,用人單位要不要給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繳納社保的主動權在于【公司】。
如果公司不繼續留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無須賠償經濟補償金;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期限,雙方用工關系變為勞務關系,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也不違法!
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不足15年領不到養老金怎么辦?
第1個方案.如果參保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超過10年,且是女工人身份,建議優先選擇戶籍所在地辦理個人繳納【自由職業者社保】。
因為,首先自由職業者社保女性參保人法定退休年齡是55周歲,可以正常繳費5年,累計夠15年再辦理退休;
其次,兩者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年限可以無縫對接,不僅養老保險累計15年,退休后可以領取養老金。而且醫療保險累計夠指定年限,退休后享受終生醫療報銷;
最后,兩者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相同,如果影響養老金的各因素相同,退休時領到的養老金不會縮水。
注意:如果工作地非戶籍地,工作地社平工資高于戶籍所在地,符合工作地社保一般賬戶且繳納工作地養老保險超過10年的參保人,可以選擇在【公司所在地社保局】繳納自由職業者社保,領取工作地養老金待遇。
第2個方案.如果女工人養老保險低于10年,或者女干部、男性參保人年限不足10年,想提前退休的話,可以選擇轉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社保轉入城鄉居民社保的話,必須在城鄉居民社保的法定退休年齡(現行政策男性女性都是60周歲)時進行。
雖然兩者養老金計算公式不同,且可能會少領養老金。但是,值得慶幸的是,不僅城鎮職工社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可以并入城鄉居民社保個人賬戶】多領個人賬戶養老金,而且【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也可以合并計算為城鄉居民社保的繳費年限】多領基礎養老金。
寫在最后的總結:
為了退休后盡早領到養老金,安享晚年,一定至少要在退休前15年開始準備交社保。而且,養老金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且養老金從退休次月開始領取直到終生,沒有時間限制,活到萬壽無疆,領到地老天荒!
但是,退休時如果不夠15年,并不是就不能領到養老金,要么延期繳費,要么轉城鄉居民社保,只要想辦法就一定可以領到養老金。切記,多“賺”養老金的秘訣是【長壽】!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針對此情況有兩種不同觀點:
1.雖然提供勞動者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如果其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么雙方間的關系也應當認定為勞動關系,不宜認定勞動合同終止。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是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情形之一。不論其是否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提供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已經不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提供勞動者與接受勞動者間就不能形成勞動關系。
在司法實務中,司法機關支持了第二種觀點。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規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當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在社保繳費年限符合退休的規定時,可以請用人單位辦理退休,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報銷待遇。
今后是否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行決定。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聘用就屬于退休返聘人員,可以和單位簽訂《勞務協議》,以民法約束雙方關系。
達到退休年齡,不符合退休規定
這種情況可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分情況處理:
(1)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4)個人書面申請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題主沒有說清楚自己的具體情況,比如社保繳費是否達到了退休規定,單位是否愿意聘用你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01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規定
按照《勞動合同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勞動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繳費年限符合退休規定,可以請單位正常為你辦理退休,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報銷待遇了。至于今后是否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就看你和單位是否兩廂情愿了。
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聘用你,你就屬于退休返聘人員,可以和單位簽訂《勞務協議》,以民法約束雙方關系。如果用人單位想終止勞動關系,就先光榮退休吧。這種情況用人單位不需賠償。如果你還想繼續工作,就另找單位,繼續發光發熱了。如果不想繼續工作,就安享晚年,盡享天倫之樂吧。
02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退休規定
(1)本地參保或雖屬于外埠參保,但繳費滿10年
這種情況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聘用你,建議和單位協商,爭取單位愿意為你繼續繳納社保,但單位需要去社保部門辦理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愿意繼續聘用你,不愿意為你繼續交社保,想建立勞務關系,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是否繼續合作,看你怎么決定。如果是外埠參保,你可以把社保關系轉到單位參保地的街道社保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社保。如果是本地參保,你可以把社保轉移到自己戶籍地所屬的街道社保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社保。這兩種情況,都需要交夠年限,延時辦理退休。
(2)外埠參保,繳費不滿10年
首先確定你已經沒有辦法在當地退休了。社保關系需要轉移到自己家鄉,也就是戶籍地,或者其他繳費最后一個繳費滿10年的地區,二次處理。意味著你可以繼續繳費,繳足年限,延時辦理退休。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所有外埠地區,你的社保繳費都不滿10年,只能轉回自己的戶籍地。你既可以繼續繳費,交夠年限,辦理退休,如果實在沒錢,交不起,也可以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無論男女,滿60歲,一次性補齊至15年,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雖然和城鎮職工養老金比,待遇低很多,總好過沒有。這樣做應該屬于退而求其次的無奈之舉。
至于和用人單位的關系,就看你們雙方的意愿了。雙方愿意,可以繼續合作,但需要重新建立勞務關系。如果任何一方不愿繼續合作了,終止勞動關系,一拍兩散,沒有賠償。你可以另做打算了。或另找單位,或徹底光榮退休。
第一種情況,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后,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單位按照規定為期辦理退休手續即可。現在很多員工,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很長,簽訂的都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即使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后,也自然解除了,單位不需要任何的補償和賠償。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沒有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不符合退休的要求。我們單位就遇到過這種情況,有一名女員工,到了五十歲,該退休了,但她的養老保險只交了12年。我們咨詢的結果是單位可以和她解除勞動合同,但要她本來再按城鄉居民來交納養老保險,直到交夠15年,再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這名職工一聽,自己還得再交三年,很不高興,在領導面前哭哭啼啼的,領導心軟,看她平時工作表現也一直挺好的,就讓她再干三年,直到交夠15年的養老保險,再辦理退休手續。
領導的這種做法,其實對單位也很有利的,既解決這名老員工的后顧之憂,也減少了招錄新員工造成的人力成本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安撫了員工的心,大家都覺得我們單位是非常溫暖的。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勞動合同是否必然自動終止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根據上述法條的描述,我認為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大量類似的情形——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幫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導致大量的勞動者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社保保險沒有繳滿十五年,雖然法律可以明文禁止用人單位不準與為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方面,這一點是難以執行的,另一方面,這也加重了用人單位的責任,不利于用人單位的發展。
從全國的司法實踐中我們可以發現,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屬于勞務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不能根據勞動關系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那么,我們達到退休年齡后,我們應當如何處理?
達到退休年齡后,怎么處理?一、繼續工作:
如果我們想繼續工作,可以和用人單位商量,重新簽訂勞務合同,雙方建立勞務關系。但是,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享受退休生活:
如果我們社會保險已經繳滿十五年,而且我們也不想工作了,只想安安心心的享受美好的退休生活,我們可以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
以上是我關于“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問題的一些個人觀點,有不同見解歡迎在評論區討論,謝謝!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勞動合同沒有到期,但已經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如果說你已經到達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那么即便自身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實際上勞動合同關系它是自動解除的狀態,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到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之后,那么勞動合同關系都會自動解除。
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以后,實際上自己就沒有和工作單位之間有任何的工作關系了,所以說你應該通過自己的工作單位去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一份養老金的待遇。所以這種情況下那么對于我們個人來說,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齡到了,主要是具備另外一個條件,也就是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那么都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但是如果說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不滿足15周年,那么很明顯是不能夠直接來辦理退休的,所以說最終只能夠選擇延遲退休,或者因為企業單位原因造成養老保險中斷的情形,那么由企業單位來進行補交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當然如果說并不是由企業單位原因造成的中斷,而是由于你個人開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較晚造成的,那么只能夠延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