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罰金是主刑嗎
拘役和罰金是主刑嗎
以判決為準。
如果判決書中有罰金項,就必須交。
判決書中的判刑和罰金是兩碼事。并不是判刑的,罰金就不執行了。
罰金屬于“附加刑”,是與拘役、有期徒刑等并存的。
像判刑幾年幾年,這個屬于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它只能獨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適用。主刑分為以下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等。附加刑,指刑法規定,除主刑之外的刑罰。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 四) 驅逐出境。罰金是附加刑的一種,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拘役是刑事處罰嗎?
1.拘役屬于刑罰的一個種類,屬于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之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我國刑罰種類分為主刑與附加刑,主刑的種類又分為五大類: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拘役在以上五種刑罰種類中處于第二種。而附加刑主要有三種,分別為: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附加刑可以依附于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2.拘役的特點有哪些?拘役作為一種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其有以下幾個特點,分別為:
(1)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最短不能短于一個月;
(2)執行機關: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要么關押在看守所服刑,要么關押在拘留所執行,但絕大多數是關押在看守所就近服刑。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的刑期計算: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一般適用拘役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1)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適用于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占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比如危險駕駛罪等罪名。
綜上,以上為我國《刑法》關于拘役的一些法律常識,以上解答僅供參考,如有疑問可在評論下方評論或者私信,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法律常識,做你身邊的法律顧問。
感謝的問題邀請,現在就讓小編為各位小伙伴回答題主的提問。小編的回答可能存在專業不足,或解析不夠全面等問題存在,希望各位小伙伴能體諒。如果有侵權或者回答不正確的地方,希望各位小伙伴聯絡小編刪除。
在小編回答這道問題前,小編將根據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解答。
一、公務員/公務員招錄公告法對不能報考人員的限定:
在公務員法/公務員招錄公告上,我們都能看到這樣的介紹,如圖:
(圖1:《公務員法相關規定》,來源:網絡)
(圖2:《2019年國考公務員考試公告》,來源:2019年國考公告原文)
(圖3:公安等人民警察系統招錄公告,來源:網絡)
從以上兩張圖片,我們不難看出,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不得報考相關的政法機關;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不得報考相關的政法機關。
二、拘役是什么責罰?它與有期徒刑的區別。
接下來,就到了拘役,是否屬于“服刑”的一種?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都是監禁刑罰,而罰款、剝奪整治權利等屬于非監禁刑,是刑罰的兩大類。
拘役也是刑罰的一種,針對犯罪較輕的,危害不大的犯罪行為。拘役就是刑期比較短而已,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6個月以上15年以下的是有期徒刑了。拘役四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性質一樣的,只是刑期長短不一,導致叫法不一而已。
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于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于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后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三、刑事處罰包含什么?
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應當受到的刑法制裁,簡稱刑罰。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
四、回答題主的問題
看到小編這樣的答復,相信各位小伙伴就可以回答題主的提問了。
首先是自身:如果考生本人(題主)受到了刑事處罰的,不管作什么樣的刑事處罰判定,即使是管制、拘役等處罰比較低的刑事處罰,都不能參加報考公務員。
其次是直系親屬: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不得報考相關的政法機關;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不得報考相關的政法機關。
以上的區別需要做好區分?這就是小編對題主問題的回答,希望小編回答的就為小編點贊和互動吧!
會被開除。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這意味著,不論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實施的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只要被依法判處刑罰——不論是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主刑,還是被單獨判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等附加刑,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一律給予開除處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拘役和罰金是主刑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