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房子不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買的房子不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謝謝邀請哇~感謝信任~
買房成為了我們這些在城市打拼,尋求扎根的人的剛需,手頭寬裕的,入手兩三套房子,前瞻性的作為投資,也有人一輩子也只能買一套房子,買房事大,但房子到手后,事更多,比如我在二線城市買的房子,作為以后居住的場所,但是現在我在一線城市工作,房子暫時還不想入住,也沒裝修,那在入住之前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我們先必須清楚物業管理費包括了哪些項目,為什么物業費需要業主均攤呢?
物業管理費用是由小區業主共同需要承擔公共區域維護的管理費用,包括以下八項:
1、負責維護小區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福利、服裝等費用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保養等費用,比如公共道路照明設備、排水管道維修費用、道路維修費用
3、小區綠化環境管理費,比如增設一些花花草草、種植一些樹,以及其所需的工具等
4、小區日常清潔費用,包括請清潔阿姨的工資、工具等
5、安保費用,保證整個小區安全的費用,安保人員的人身保險費用、保安器材、系統等
6、辦公費用
7、固定資產費,比如小區的巡邏車等
8、協商后的其他費用
知道了這些項目后,是不是覺得業主繳納物業費是理所應當盡的責任呢?如果沒有人人都不交這個管理費,那么小區的安全、環保就沒得保障,因此這個物業管理費既合理又合法。
但是房子還沒入住后,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其實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一般業主鑰匙到手后次月起,是要繳納合同上協商好的物業費用的,但是對于空房子,也是有規定,對業主是有保護作用的:
業主半年及以上未入住,且房子點量使用不足2度,可以申請證明,物業管理只需要繳納60%-70%左右的費用,但是具體的還是要物業公司協商好,比較情況不一。
總是買房之前,就要確定好物業管理條例,注意細節,別到時候入住之后,一堆費用等著你繳納,就會產生一些物業糾紛,那到時候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謝邀。
從開發商手里拿到房鑰匙的那天起,業主需繳納物業費,是被廣大業主認知的,但是,拿到鑰匙之后未入住或裝修完未入住的住戶應如何繳納物業費?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呢?
目前,對業主不入住也需要繳納一定的物業費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千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就說明了業主住與不住,都要按比例繳納一定的物業費是有法律依據的,因未居住而拒絕繳納物業費與物業打官司,業主是打不贏官司的,只是繳納的多少有所區別罷了。
但業主未居住應按多少比例繳納,國家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這個數額應以地方實施的物業管理規定執行。據小編了解,以下四種情況普遍以70%收取物業費。1、拿到房鑰匙不居住;2、裝修后不居住;3、偶爾回去居住幾次。4、未入住超過一年的,但必須到物業公司備案,具體的繳納數額業主可以和物業進行協商,當然是越少越好了,這就憑你三寸不爛之舌的功夫了。至于不居住為什么還收取物業費,就不用過多解釋了,物業的理由是,物業收取的是小區公共性服務收費,不會因為你一家不倒垃圾,不享受服務而停止對你的收費,這個官司業主是打不贏的。
總之,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收繳標準沒有持別的規定,只能以地方政府的規定參照執行。
謝邀。
房子空置不住,除了衛生費不收取外,其它物業費用一分不少,合不合理?聽我做一下解釋,您看合理不合理?
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 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小區綠化管理; 保安與保潔;房屋主體維修等。垃圾費不收是合理的。
至于合理不合理要看地方政府制定的物業管理收費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是全市統一的規定就是合理的,你就得全額上繳,如果是物業公司自己規定的,就不算合理。雖然國家對此沒有具體規定,但對一年以上長期不居住的業主,物業費包括衛生費在內應收取70%的物業管理費才算合理己成為不成文的規定了。
你可以與物業再進一步協商,協商不成,找出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收費標準做為依據,再打聽一下周圍小區此類情況是如何收費的,你認為確實不合理,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不住也享受保潔、保安服務,不然您下次去,小區可能垃圾遍地,房屋、門窗受損。但是,不住可以少交物業費,具體幾折如果沒有規定,您可以和物業協商
當然不合理。沒有住,空房,請問物業服務了什么?沒有享受到服務,為什么還要繳納物業費?說白了物業就是毒瘤啊,是人民身上的吸血鬼!是攫取利益的工具!取消物業,是人民的呼聲!
按說不用交,可是人家叫你交,你說你交還是不交?
在關系到群眾最切身利益的時候,政府不能“甩鍋”,要修法取締物業,建立業主委員會自治,對居委會負責,它是城市最基層的自治組織(相當于村民小組),不能把關系到群眾生活的社區管理服務交給以“贏利為目的”的物業公司,企業講究的是“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它已經不是業主請來的“服務員”,而是變成了“盤剝”業主的工具,破壞了我們社會的和諧,敗壞了社會風氣,降低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歸宿感。
業主委員會自治以后,收支公開,依法辦事,強化監督,相信絕大多少業主是會配合的,要讓業主確確實實有“家”的感覺,和諧的氛圍。
空置的房屋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呢?
很多人認為自己的房子雖然交房了,但是自己不住就不產生垃圾,為什么要交物業費呢?
還有很多業主買房之后遲遲不裝修,部主人,自然也不牽扯房屋的其他管理問題,就不需要交物業費。
還有一些人看到網上的博主科普空置房屋可以少交物業費真的是這樣的嗎?
帶著以上的問題,我們再來提出幾個問題!
首先,如果是有人租了我們的房子,可這一套房子空置租客沒住,那么是不是租客就不需要交物業費了?是不是連房租都不用交呢?
顯然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是物業費和房租租客一分錢都不能少交。
如果還是這套房子租客空置沒住,是不是可以和房東申請減免房租和物業費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一定也是不行的。既然租出去的房子空置了不能少繳費,為什么自己的房子空置了就可以不交物業費呢?
物業費是在交房之日起就開始計算的。不論是書面交房還是電話通知交房,又或者是業主因為個人原因拒收房的都要開始計算物業費了。相關法規并未規定空置房屋可以少交或者不交物業費。不過,這也并不絕對,業主可以與物業進行溝通,交涉下應該可以給空置的房屋打折繳費。
物業的主要任務是保潔、保安、保綠和保修。只要房子賣出去了,那么環境和安保的共組就是所有業主都能夠享受到的。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是不是物業也沒有義務確保業主的房屋安全了呢?就算是空置毛坯房也有門窗,水電。如果出了問題或者被盜、損壞是不是物業就不用管了呢?
業主不住家感覺白掏物業費可以理解,但是物業守著空房子也并非什么事都沒有做。所有雙方協商是最佳途徑。
物業費與不動產使用狀態無關,也與區分所有不動產的專有部分無關。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買的房子不住需要交物業費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