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屬于什么土地性質
商品房屬于什么土地性質定義:商品房又稱“大產權房”。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營的房屋,建成后均按市場價出售或出租。
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即存量房)等。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于80年代,它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而合法申請國有土地劃撥土地或集體土地劃撥土地自建、參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屬于“小產權房”。
可以這么說,商品房也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它的最大特點就是可以按照市場價自由買賣且受相關法律保護。
其實從字面意思大家也大體都能看明白,商品就是能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產品,那商品房就是能在市場上自由買賣的房子。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限于住宅。
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要特別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買的房子不是商品房就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那樣的房子是無法進行上市交易買賣的,只能進行私下交易那是無法過戶的,換句話說就是該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購買者并不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所以這樣的房屋價值一般相對商品房來說都低很多的,而且這樣的非商品房并不容易找到買家。
所以購房者買房時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屬性,否則很容易造成重大損失。我們一般不建議大家購買那些小產權房尤其是無產權房,那樣的房屋交易風險很高。
另外還要提醒的是沒有產權證或者不能辦理產權登記的房屋是沒法去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
商品房的特點
1.商品房擁有完整的產權
商品房經是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
2.商品房能辦理產權證和國土證
商品房是開發商開發建設的供出租銷售的房屋,開放商可以自定價格出售,浮動空間大。
商品房的建筑面積一般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其中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而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則為共有產權。
3.商品房一般按套計價
商品房主流的計價方式是按套計價,另外還有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和按建筑面積計價等計價方式。計價方式主要用于確定商品房銷售,但產權登記仍需按建筑面積計算。
4.商品房建設標準質量有保證
商品房的建設標準一般由企業根據國家相關建設法律法規自定,且需要通過規劃設計。建設過程一般由監理按照國家規定進行驗收,竣工移交時需要出具《建筑工程質量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等文件。
如果覺得我的解答對大家有所幫助請點贊關注我,歡迎轉發評論~
謝謝邀請,先來普及以下土地性質,分別有: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商住房和住宅有以下不同點:
1、土地性質不同
題目中讀起來就知道住宅和商住樓的不同了,“商住”的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或綜合用地,“商住”指的是:同時具有商業和居住用途性質的土地,常見的就是樓下幾層為商業用途,其他樓層用來居住。“住宅”則是純住宅,不能用來辦公。
2、產權不同
商業用地為40年產權,綜合用地為50年產權,所以呢,商住樓的產權年限為40年或50年,而住宅用地則是人們熟悉的70年產權。產權到期后,無論是商住房還是住宅,國家都會收回土地,到期后住宅會自動延續,而商住樓則暫時沒有明確的規定,也不能聽信“謠言”。
3、生活成本不同
商住樓按照商水商電來算,每個月會多出百來塊,一年下來的差距也有千把塊,可以從下圖直觀看出差距,從生活成本來看,商住樓要比住宅高。
一、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不同
商品房其實就包括了住宅房,而商品房則是既可以用來進行居住也可以作為商用房的一種房產,例如商住型的公寓。對于商品房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個是既可以作為店面,又可以用作住房(商住)。而第二個解釋則是樓下有商業店鋪,樓上還有普通住房的商住型的樓房。這種是屬于宜商宜住的房屋類型,因為具有著比較成熟的商務環境和非常完善及便利的生活設施,所以很多的人都會比較愿意購買商品房,因為可以用來掙錢。而住宅房則是指提供居住的房屋,其中包括了別墅、公寓以及職工家屬的宿舍和集體的宿舍、職工單身的宿舍和學生的宿舍等。
2、產權的年限不同
因為商品樓它是屬于一種經營性的用地,因此不能夠享受到“住宅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的相關規定,只能夠擁有50年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的使用年限在屆滿之后可以向國家申請延長其期限。而住宅房則可以擁有70年的產權,繳納了一定的費用在到期以后可以自動進行續期。
3、土地性質
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一般為商業用地或者是綜合用地,而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質則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一般會用于規劃商業、娛樂以及經營性建筑。而綜合用地一般會用于去規劃商業和住宅。
二、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是由房地產商開發建造而成的,可以在市場上去進行交易、掛牌進行出售等流通的房屋。還可以以房屋來作為商品來進行出售,而這就是所謂的商品房了。商品房的售價一般都會比較的高,需要支付一些稅金、維修基金房款等等相關的費用,其土地的年限一般不會超過70年,可以辦理房屋的產權證和國有土地證。商品房也不會受到政府政策的相關限制,還可以自定價格來出售產權。商品住宅的開發需要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才算合法,所以想要取得該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話,就需要去支付征地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城市維護的建設配套費以及教育費附加等費用。
綜上所述商品房其實就包括了住宅房,在產權以及土地性質上來說它們都有著很大的區別,所以大家在購房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
根據經驗,我來幫助捋一下這個問題,盡量用通俗語言回答。
1.先解釋一下,什么樣的房子屬于商品房
- (1)土地:屬于出讓地。如果土地屬于集體用地或劃撥地,尚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在這樣的土地上建的房子,肯定不屬于商品房。
- (2)規劃:符合城市規劃土地用途。
- (3)報建:辦理了報建手續并取得驗收手續。
- (4)權屬:土地證在自己名下。
- (5)納稅:該交的稅已交。
- (6)登記:在住建部門辦理了登記手續。這樣蓋的房子,屬于商品房。
2.自建房屬于商品房的情況
自建房符合上述六個條件,就是商品房。自建房符合上述部分條件,剛性指標是土地已受讓、已規劃報建并驗收、登記備案,也屬于商品房。不過,再賣房的時候,沒辦的手續要補辦。
3.自建房買賣通常采用合同變更方式交易
因為自建房很難辦完全部手續,特別是很難拿到房產證,所以,一般都出售房給特殊的人群。敢買自建房的人,比較懂土地,只要有關鍵手續,就敢買。這種房子買賣方式為合同(手續)變更,將手續變更到買方名下。
4.概括一下城中村自建房
一般重視報建,不是太在意有沒有房產證。不是商品房,也能完成交易,只不過不是那種產權登記的交易,是土地更名方式,即:房隨地走。
就回答到這里吧,再往專業上說不好理解。
1、產權的區別。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2、交易時間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你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房子是 公寓性質的,規劃用途是為居住,說明房子產權 70年的。土地用途為商住,也就是說這塊地皮,可以商用,可以居住,居住的話是70年,商用的話是40年。很明顯,你這個是居住的,公寓,屬于70年。
商品房是統稱,是開發通過政府土地出讓的形式獲取土地后開發建設并對外銷售的房屋;其中商品房包含住宅,商業,以及其他用房。
而在實際的房屋用途劃分中,又分為:商業辦公/商鋪店面/住宅/工業用房等。
1、預售證統稱《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商獲取房屋銷售資質的基礎條件,在未取得預售證之前開發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購房者收取訂金/定金來達成銷售的目的。
2、在銷售過程中,開發均有公示相關的證件(開發商五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同時銷售員應當明確告知購房者房屋用途,不得誤導銷售,虛假宣傳的違規行為。
3、商業房和住宅房的主要區別。
(1)產權年限,住宅產權為70年,商業產權為40/50年,產權即土地出讓的使用年限;
(2)房屋用途,住宅的用途為居住使用,商業的用途為從事商業辦公經營使用;
(3)附屬配套,住宅可以落戶,商業不能落戶,住宅不能注冊為經營地址,商業可以注冊經營地址;
(4)交易產生的稅費不同,住宅的契稅分為1%、2%、3%三擋,商業統一3%的契稅,以及增值稅,個稅,土地增值稅等方面的不同。
總之,購房者在買房之前需要對所購買的房產做全面的了解。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商品房屬于什么土地性質“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