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
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
個人借貸的判決勝訴以后,把債權轉移給別人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為了逃避自己對第三人的債務采取的這種行為,第三人也就是你的債權人可以提出撤銷申請。
債務轉讓必須經過債權人同意。
而債權轉讓,只要通知債務人就行了。
《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條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一、債權轉讓
1.債權轉讓數量:今年銀監會剛下了相關文件,現在是不允許超過3戶債權轉讓,在這之前是10戶。
2.債權轉讓機構:一般來說,銀行都是先轉給四大(東方、長城、華融、信達)或者地方AMC(現在應該有將近40家了),然后才能轉給各金融機構或者第三方。
3.債權轉讓類型:銀行資產按照回收的可能性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5大類,往外轉的一般都是后3類。除了個貸以外,其他類型的債權沒有特殊情況都是可以外轉
4.債權轉讓程序
(1)簽訂債轉協議。債權人與銀行協商一致后,應當形成債權轉讓協議。通常就四大或者AMC 接手債權來說,必須在轉讓之前發公告。
(2)通知債務人。根據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不發生效力。
(3)有些轉讓債權的行為需要辦理有關手續。依照《合同法》第87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債權轉讓如果系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
二、債務承擔
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移轉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事實。按照承擔后原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債務承擔可以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并存的債務承擔。
免責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不再對所轉移的債務承擔責任;第三人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并且,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也轉移給了新債務人。而并存債務承擔的效力則表現在,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第三人加入后,與債務人之間成立連帶關系,對同一債務負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也可以徑直向第三人請求履行義務。
我們知道,債權是可以轉讓給第三人的,轉讓債權后,需要通知債務人,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那么,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法律規定哪些債權不能轉讓呢?債權轉讓債務人不同意又怎么處理呢?
一、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所謂合同義務的轉移,指基于當事人協議或法律規定,債務人移轉債務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債務人地位成為新債務人而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現象。
1、該條規定的合同義務轉移制度為當事人約定債務轉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債務是可轉移的,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履行的債務不能轉移。
(2)約定債務轉移的以債權人同意為必要條件。
(3)產生了新的合同關系,轉移前之合同關系消滅,轉移后的合同關系產生。
(4)合同主體已經變更,第三人成為合同當事人。
2、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合同義務轉移來說,又包含著兩種形態:
(1)合同義務全部轉讓,即債權人或者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由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承擔全部債務,原債務人已經脫離了原來的合同關系。通常被稱為“免責的債務承擔”。
(2)合同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通常被稱為“并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原有債務人并沒有脫離原有合同關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關系,與原債務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合同義務。
無論是合同義務的全部轉讓還是部分轉讓,都要有轉讓債務的協議,而且協議必須要征得債權人的同意,轉讓合同義務的協議才能生效。這是因為債務作為一種義務是債務人必須履行的,而且合同義務的履行直接關系到債權人利益的實現,從保護債權人利益出發,債務轉讓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二、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的情況有:
1、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要求這種約定須在轉讓之前訂立,否則,該約定無效。
2、依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這類債權要么與債權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關系,要么基于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的信任關系產生,如扶養請求權、雇主對于雇員、委托人對于代理人的債權、不作為債權等。
3、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國家以法律禁止轉讓的,違反禁止性規定的,合同當然無效。如不良資產、國防、軍工等涉及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債權等。
三、債權轉讓債務人不同意怎么處理:
通知既對債務人發生效力,不同意不影響債權轉讓的效力。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除根據合同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得轉讓或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外,債權人可以將債權轉讓給他人,且無須經債務人同意。但是債權轉讓必須要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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