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的案件規定
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的案件規定
簡要回答!
所謂批捕,即檢察院批準逮捕,也就是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審查公安機關收集的相關證據材料,認為符合逮捕條件,依法批準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時,是否必須要訊問犯罪嫌疑人,需要根據具體的情形判定,不能能一概而論!
根據《刑事訴訟法(2018)》第87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因此,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主要是通過審查公安機關偵查過程中收集的證據材料來做出決定的。在此過程中,法律并未要求檢察院收集證據,而主要是負責審核證據。若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收集組織的證據真實、合法,達到逮捕條件的,可以直接作出批逮捕,并不一定非要先提審訊問犯罪嫌疑人。但根據《刑事訴訟法(2018)》第88條第1款,若有下列3種情形:1.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3.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那么,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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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這個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律師只能通過當事人或者自己取證考察得到信息為當事人辯解
為老不尊,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為其點贊
事情經過:賓陽縣94歲老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猥褻小女孩,被路人喝止,路人拍攝全程視頻,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到案。此生一經發生,賓陽縣檢察院高度重視,積極與警察局溝通,引導偵查取證,不冤枉一個好人,但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
94歲,飽經風霜,歷經世事,無論如何,也難以把道德淪喪、猥褻這兩個詞語與這位94歲的老人聯系在一起。
現在社會上不是壞人變多了,而是壞人變老了,而且即使老了,他們也未曾一刻消停過害人之心。針對這些心理扭曲、道德淪喪的害群之馬,我們決不能姑息養奸。
同時,呼吁廣大群眾,在碰到這種罪惡之時,一經發現,應立刻站出來喝止,保存好證據,注意保護自身,報警將之繩之以法,以此震懾害群之馬,壓縮他們作惡的空間,使他們不敢作惡,不再作惡。
相關政府部門應高度重視此類事件,從嚴從快,查清真相,固定證據,讓法律審判他們的罪惡,以正視聽。
在此為賓陽縣檢察院的提前介入、積極協助點贊。
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審理部門在正式受理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檢查部門調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檢查階段對案件的事實、證據進行初步審核的一個工作程序。提前介入是案件審理部門在特殊情況下采取的工作方法,并不是審理每一個案件的必經程序。
提前介入,須符合以下條件:
(1)需要盡快處理的大案要案或疑難案件;
(2)案件檢查部門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已基本結束,有關案件材料基本形成;
(3)提前介入需經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批準。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檢察院提前介入的刑事案件往往是會比較復雜且多變的,但是要提醒并不是所有的案件檢察院都會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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