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年限
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年限
到現在為止,國家好象還沒有出臺農村房的使用年限。國家應該有國家的考量吧!農村房沒有一定規范,應該使用什么樣的材料,建筑面積多少,應該建幾層樓。這些完全自主,根據你自己的住房需要,財力大小來決定!
2008年,我家建房的時候,只是自己寫個建房報告,然后村組簽字,到鎮國土所審批,國土所派人到你家核實審批面積。審批完后給你審批條子,限你在三個月里建房。現在也差不多,只是限你在半年內建房!
農村的土地是屬于集體,房子是自建房!你擁有居住權,使用權,但你沒有出賣權。我家的戶子至今也沒有房產證。你不能抵押,不能出賣,可以終生居住。
這幾年,農村的房子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的土磚房,磚瓦房,甚至一樓平房全部通通推倒重建!建上三四層樓的洋房,別墅!甚至有的人二層貼磁磚的房子,建了還只有十多二十年也推倒重建,人家土豪,嫌房不夠洋氣!
也有人提議,農民房子也要辦房產證,這樣農民老了有保障,遇到大病大災,兒女不孝時候,可以把多余的房子賣掉用錢來保障晚年幸福!我覺得這個提議好!
我想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住房也應該會越來越規劃化吧!
農村人都知道,承包的土地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一般情況下的耕地是30年,前段時間有新政策規定又延包了30年。那么大家可能也會有疑惑,那就是我們同為農村三地之一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少年了?
在我們國家宅基地是分為兩種。一種就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使用的權限不超過70年,我們農村里自建房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久呢?在我們國家農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因為農村集體身份獲得的,是可以世代使用,這樣一來也就可以永久使用了,但是前提你有農村集體成員的身份
1.如何會失去宅基地使用權
(1)失去宅基地一般就分為兩種情況,第一你不是農村集體成員身份,也就是說你已經遷戶口了,把農村戶口變成城市戶口了;第二是你已經不在農村居住了,如果這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話,就會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
(2)另外,失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不代表就失去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只是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依然擁有房屋,但是房屋的翻新,改建等會受到限制,等房屋自然倒塌,你也就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2.如果一開始就沒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
還有一個大家關心的就是,農村自建的房子宅基地就沒有使用權的怎么辦?
符合“一戶一宅”也符合村內規劃,但就是沒有審批下來證:
補辦手續,正常確權!
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發布,對現在違章建房也有了新的規定,但是政策還未定下,大家可以先睹為快。做到心中有數,對于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新的規定:責令退還違法占用的土地,在違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
1.
首先是對于私建違建的會做出處罰;
2.
還有宅基地的有償退出; 宅基地使用權館無年限限制 根據農村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規定,只要是在農村正常生活的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基本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且房子后繼有人,也沒有出現長期控制廢棄等情況,房子還是歸產權人或是繼承人所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
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并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宅基地基本上不能轉讓(可以轉讓給本集體組織內沒有房產的成員) 如果你兒子把戶口轉出去了,變成不是你所在集體組織的成員,你想把自己的宅基地及房產過戶給你兒子,國家都不支持! 銀行更不會認可宅基地及該住房,也不會辦理抵押,因為從法律意義上講,宅基地就基本不能買賣,不具備“價值”。 其實很多老百姓都把宅基地當做最大的財產,是祖業,可是法律卻規定他不能買賣,甚至不能繼承! 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人民要獲得使用權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并且有使用年限和各種轉讓限制,這是中國特色。
謝謝邀請:允許城市居民到農村租用宅基地或經營,使用權是20年。
我怎么看?
其實這是好事,人口互相流動,農村的人羨慕城里的生活,城里的人其實更羨慕農村人的生活。
城市居民自己都覺得壓力大,睜眼出門,每一樣都離不開錢。每天生活的日用品,小菜都離不開錢。喜歡綠色食品吧,但是又分不清楚哪一種是純天然的綠色食品。
霧霾多過藍天,放松壓力的最好辦法,年輕人想辦法去旅游,過別人過膩生活的地方,年齡大了就跳廣場舞。人與人的交往都是點頭之交。
如果允許城市居民去農村租用宅基地或經營,使用年限20年。
其實也就是互換一種生存方式。
農村大部分的人,用青春用汗水,拼命用勞力換城市里點點微薄的薪水,因為農村經濟來源比較慢。一季莊稼一年糧。
盡管是藍天白云,盡管沒有壓力,盡管有自己種的菜糧維持生活。但所有留守的都是老人和孩子。
城市居民很多都是拆遷之后發達的,他們有錢,又有閑,還很想去租些土地,懷念從前的生活。允許他們去到農村租用宅基地經營,不也樂乎!
農村宅基地,只有本村居民享有使得權。非本村居民的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如有買賣,亦屬于無效,買賣關系法律不予保護。《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城鎮戶口子女可以繼承房子。但是宅基地卻不行,現在的農村戶口就像當年剛剛搞改革開放的時候的商品糧戶口一樣走俏。現在城鎮戶口想轉成農村戶口,難度很大,沒有很硬的關系基本上都不可能改戶口,因為現在國家土地改革,農村戶口有很多福利待遇,比如各種拆遷補償以及糧食補貼,養老保險等等,農村戶口都有份,所以現在農村戶口非常緊俏。
現在面臨的一種情況就是父母的戶口是農村戶口,但是子女的戶口由于求學和工作的原因,已經和父母分開,同時由農村戶口變為了城市戶口了,這樣就涉及到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自己老家的房子和土地是否在父母百年之后還有繼承權嗎?
對于這一點,國家層面已經明文規定,宅基地是跟著戶口走的。一旦你脫離農村戶口之后,宅基地也就沒有繼承權了,當然也還包括基本農田都沒有份了,最后都會被集體和村委會收回去。
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屬于私人財產,父母做的房子,作為子女當然有繼承權,這個國家層面也明確規定了。但是具體到地方政府。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改變,在不違背大原則的情況下,也可以走都有商量的余地。
其實在我們這里,有很多人外出求學工作之后,已經在外地定居,甚至有的戶口和身份證都已經遷移了,照樣在農村老家能夠分得到田和宅基地,總之我們這里過幾年就會分一次田,開一次會。卻沒有一次成功過,一般來說,如果你是非農戶口,而在外面又沒有住所,村里也不會將你老家的宅基地沒收,也不會將你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推倒,法律不外乎人情嘛,是不是!何況每次分田村里人都會炒成一鍋粥,誰說的都有一定的道理,都互相擠兌,所以每次分田都以失敗告終。現在我們這里土改分田的一個最大的爭議地方就是,上次分田到現在都已經過了將近20年了,到現在,這20幾年的時間,又有多少人出生了,這些新生的都是農村戶口,都有名分要田的,同時又有不少的老人去世了,名下的田還占著份額,這些都是要拿出來的,所以每次開會分田都是誰都不服氣。
結束語:
當然,如果你是非農戶口,外面城市上又有幾套房子,那么老家宅基地估計就會充公被集體回收了。
您好,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兩種,一種是集體所有土地,一種是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是沒有使用期限要求的,而國有土地則是70年。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年限“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