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可以走男方嗎
生育津貼可以走男方嗎
如果女方也有生育保險,則生育保險只能由女方來辦理領取。根據《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四條 符合規定的生育婦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二)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三)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四)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的生育婦女,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一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第十六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婦女,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支付標準為: (一)生育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3600元計發;(二)妊娠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600元計發;(三)妊娠不滿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400元計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 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男職工是無法報銷生育險的。男方可以申請護理津貼,是生育保險的另一項補貼,男方參保半年,在孩子出生后,可以享受10天的護理津貼,繳費基數除以30乘以10天,用于護理假期間工資補貼。
先打給公司,由公司給個人。 津貼的費用是先到公司賬戶上。公司會根據在產假期間給職工發的多少工資,扣除后剩余的全部給職工。如果產假期間,公司沒發基本工資,那報下來的生育津貼,公司應該全額給付。生育保險政策強調,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也就是說,生育津貼不會低于單位平均工資標準。 舉例來說,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50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由生育保險基金統一支付給單位后,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單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3500元,而用人單位當月的平均工資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額需要用人單位補足。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生育保險只可以一方報銷。 一、生育保險的報銷條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二、生育保險的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生育津貼可以走男方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