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4年生育津貼新政策
廣州生育津貼怎么計算
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參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計算公式:
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產假天數計算方法:
參保人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廣州產假天數】
女職工產假:
1、順產:順產98天+獎勵假80天=178天
2、剖腹產:順產98天+剖腹產30天+獎勵假80天=208天
男職工產假:
陪產假15天
【廣州產假規定】
(一)生育假期:
順產的:98天;
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增加30天;
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的: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的: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5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的:75天。
注: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后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計劃生育手術假期:
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3天;
施行輸卵管結扎的:30天;
施行輸精管結扎的:10天;
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
同時施行上述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獎勵假:80天
男方陪產假:15天
注: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廣東產假工資怎么算
一、產假工資小案例
A女士是B公司員工,月工資9000元,有工資結構(注:A的基本工資5000元,崗位津貼2000元,住房補助500元,工齡工資500元,周六加班費1000元)。
但B公司的《員工手冊》規定,“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發放”,要求按5000元/月發放產假工資。
A女士認為B公司的做法違法,投訴到勞動站。
問:
1.勞動站會怎樣答復A女士?
2.B公司應該怎樣發放產假工資?
3.產假工資,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分析:
1.根據相關規定,廣東地區女職工的產假工資應該全額發放。本案例中的A女士,有權要求按9000元/月的標準發放產假工資;
2.其實,公司在按正常標準向A女士發放9000元/月的產假工資后,可以自A女士生育手術之日起1年內,將相關材料提交給社保部門申報生育津貼。社保部門會按照9000元/月的標準向公司發放生育津貼。
二、相關規定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文號: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27號)第十三條對產假工資進行了詳細規定,具體如下:
“第十三條 女職工按照規定休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者欠繳生育保險費,造成女職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其中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于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女職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第三十三條和汕頭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我市職工生育保險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汕醫保[2021]23號)的規定:
從2021年2月1日起,除急診和搶救外,我市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在本市或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新發生的生育門診醫療費用或新入院的生育住院醫療費用,不再納入我市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劃重點內容來咯
新規執行時間
2021年2月1日起
新規涉及人群
我市職工生育保險參保人
不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在本市或市外非定點醫療機構新發生的生育門診醫療費用或新入院的生育住院醫療費用。
廣東2021年生育津貼新政策
其中98天生育津貼包含加班工資,80天獎勵產假不包含。
就廣東地區的企業職工來說,一般女性生育是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和80天的獎勵產假,
難產、多胞胎等特殊情形例外。
法律依據:
1、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
第十三條 女職工按照規定休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者欠繳生育保險費,造成女職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其中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因此在計算98天的生育津貼時,是要把之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進去的,如果有加班工資,當然也應當計算進去。
2、八十天獎勵產假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
員會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若干意見》六、女職工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的規定休產假的,原工資標準按照《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確定。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獎勵假和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按職工正常出勤情況下的應得工資計算,但加班工資、高溫津貼、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或未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除外。
根據此項規定,加班費是明確剔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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