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離職時間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離職時間
職工構成工傷五至十級傷殘等級的,在辭職時可獲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賠償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即自辭職之日起開始計算。若過訴訟時效則不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一般工傷處理完后不能再發生與工傷有關的問題時,就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簽署同意解除合同后,一次性支付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沒有文件規定時限。
2.必須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時限執行(提前30天),提出辭呈。
3.單位一次性補償,不管什么時間解除勞動關系(辭職),單位都得支付。
4.具體情況你可到工傷保險機構咨詢。僅供參考
一、勞動者辭職多久能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償金,如果雙方協商解決的話,協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很快就可以拿到;
二、如果協商不成,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那么快的話需要2、3個月,慢的話可能拖延2年以上。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傷待遇,勞動者需要按下列步奏進行: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一般60天內做出工傷認定;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工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解除后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和你的評殘報告就行,自己就可以辦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離職時間“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