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嗎
福利費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嗎
員工的福利費從1月至11月都是直接入的費用,沒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核算,現在審計要求調整?!獙徲嫷氖钦衣闊?。 請問我應該做一筆什么調整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如果不行,可以沖回原分錄,再另做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福利費 紅數或負數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紅數或負數再做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中福利費,是成本費用;應付職工薪酬中的福利費,是負債,是往來。管理費用中福利費與應付職工薪酬中的福利費的區別,就是成本費用與負債的區別計提: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中-福利費支付:借:應付職工薪酬中-福利費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福利費不用計提,按實際發生的列支。如果要計提,是按照應發工資的基數計提的。不是按照實發工資。
處理正確,請參考以下政策說明.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明確把職工食堂經費補貼確定為企業職工福利費的一項內容。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同樣將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的核算內容。同時,財企〔2009〕242號文件第二條第二款特別指出,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并不是職工福利費核算內容,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每月給工人的餐費補助金額目前無限制性文件,根據各企業的實際情況自定。(2)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因此,貴公司隨工資下發的職工上下班的交通費應計入工資總額。(3)企業發放給員工的電話費補貼,應屬企業工資薪金支出,按工資薪金支出規定稅前扣除。
職工福利費屬于職工薪酬,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于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福利費進成本要先進應付職工薪酬,分錄:
報銷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會計準則上沒有明確規定。稅法上有,但是一般不按他那個執行(知道詳細規定的也沒幾個人)實務中做在工資表上,發現金的,做賬時計入工資薪酬。其他發錢發購物卡發物品的都放在福利費。在會計上沒所謂,但是稅務監管不一樣。對企業來講,放在工資表里可以全額稅前扣除。放在福利費中,按工資總額的14%扣除。不得扣除的部分要按所得稅率(一般25%)繳納企業所得稅(扣除了就可以不交,不得扣除就要交)例如今年工資100萬,福利費15萬。那么只能稅前扣除114萬。剩余1萬不得扣除,要多交2500元企業所得稅。對個人來講,放在工資表里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不放工資表里,通??梢圆唤粋€稅(稅法規定要交,但是金額不大,不交稅局也不會嘰歪)。例如國慶發500塊錢,如果單獨發。一般企業不會計交個稅,稅局也不管。如果國慶發了5000塊錢,在不在工資表,都要計交個稅,否則稅局查到要罰款。
對于職工福利費,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當前福利計劃,預計當期應計入職工薪酬的福利費金額;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實際發生的福利費金額和預計金額進行調整。所以,對于職工福利費的會計處理,應該按照“量入為出”的原則,先計提,后支付,再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來確定成本類科目,借記“生產成本(為生產產品服務)”、“管理費用(管理部門人員)”、“銷售費用(銷售部門人員)”、“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員)”、“研發支出(開發人員)”,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
【案例】2010年,乙公司全年應發工資1 000萬元,其中:生產部門直接生產人員工資500萬元;生產部門管理人員工資l00萬元;公司管理部門人員工資180萬元;公司專設產品銷售機構人員工資50萬元;建造廠房人員工資110萬元;內部開發存貨管理系統人員工資60萬元。公司預計2010年應承擔的職工福利費義務金額為職工工資總額的2%,職工福利的受益對象為上述所有人員。假定公司存貨管理系統已處于開發階段、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資本化為無形資產的條件。另外,公司為企業職工提供了各種福利性政策,年底把自己生產的消費稅應稅化妝品500套發給職工,成本價為0.15萬元,不含稅售價為0.25萬元,增值稅率17%,消費稅率30%。乙企業有關職工福利費會計處理如下:
(一)計提職工福利的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10(500×2%)
制造費用 2 (100×2%)
管理費用3.6 (180×2%)
銷售費用 1(50×2%)
在建工程 2.2(110×2%)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人工) 1.2(60×2%)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0(1 000×2%)
(二)發放職工福利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146.25(125+21.25)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5(500×0.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1.25(500×0.25×17%)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7.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7.5(500×0.25×3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5(500×0.15)
貸:庫存商品 75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福利費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