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證據不足怎么辦
根據本人辦理勞動爭議類案件10年的經驗,原則簡要的答復如下。
1,在正常的民事案件中,誰主張誰舉證,你沒有證據,那你就要敗訴。由于勞動爭議案件的特殊性。員工既有舉證的責任。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將舉證責任,由單位承擔的規定。
2,雙方既有承擔舉證責任的義務,作為勞動者也更要搞清楚證據規則的具體規定,以及適用證據規則的技巧。
3,你在頭條號上咨詢。你基本得不到什么有效的幫助。因為很多答復,絕大多數都是錯誤的。反而會誤導你。
4,發生了具體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你正確的做法是應該咨詢專業的勞動爭議律師,以便得到權威的指導。
在公司已經馬上消亡的情況下,還在談論證據、爭議,為時已晚。
根據法律,在公司已消亡或無財產可執行的情況下,即使你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如仲裁、訴訟、執行等程序,法律也已經無法為你提供幫助。
所以,非常時期,采用非常手段,自己將剩下的設備,賣掉抵你的工資。然后讓單位告你,你對其資產來個多退少補。如果有誰不讓你賣掉,請其進行擔保,保證你的工資可能及時足額合法領取。
劃線部分,為非法律規定,以下再說最快的法律途徑。
一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在此證據尚不足的情況下,不一定能夠實現;
二是申請勞動仲裁,最好能夠部分裁決;如果不行,想辦法讓仲裁機構盡快作出裁決書。
三是在有裁決書的情況下,申請財產保全。四是關心當地報紙,看有無公司的破產清算公告,主動申請債權;五是在仲裁生效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其實欠薪問題很容易解決,就是有關部門的領導工資與解決欠薪農民工的工資掛鉤,再就是增加老賴的犯罪成本,這樣的話,起碼欠薪問題能解決百分之九十。
勞動糾紛證據不足怎么辦
您可以搜集工資卡、工資存折、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網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搜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搜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搜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搜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采取復印或拍照方式搜集。同事的證言。
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
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
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搜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文件。
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搜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文件等。
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錄音、錄像、照片。有些勞動者可能什么書面證據都搜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
比如錄音、錄像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系事宜的錄音。
拍照和錄像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搜集網絡信息。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絡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消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qq或msn等各種即時聊天信息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系的證據。
但這類證據有些難點,比如:聊天信息的證據需要證明聊天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一般很難做到。另外,網頁或聊天記錄在作為證據前需要先公證。搜集手機短信與電話錄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事宜時的手機短信往來和電話錄音也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但與qq或msn有同樣的問題,必須先證明手機號的主人身份。搜集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
如果勞動者窮盡一切辦法都無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證據,那么只有最后一個辦法,就是嘗試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其幫助勞動者搜集有利的證據。
為什么說是嘗試,因為此方法不在勞動者的掌控范圍內,最終能否搜集到有利證據,需取決于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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