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停薪留職規定2024
教師停薪留職規定2021
1、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九條規定:原固定工中經批準的停薪留職人員,愿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不愿意回原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2、停薪留職指的是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并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在此期間職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如果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3、在停薪留職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保留勞動關系,企業若單方解除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但雙方都同意的可以解除,勞動者提出解除的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提出的解除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4、停工留薪期滿加單位,應按原勞動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的,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規定,公辦教師是可以申請辦理停薪留職的。不過有些地方不允許,而且大部分學校的領導不同意,不會簽字。能夠辦成,這就要看你與領導的關系,以及你的能力了!
因為目前公辦教師的編制往往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一旦離開一個教師,就勢必會影響后期的正常的教學秩序。或者說壓力有可能也會轉嫁到在校的教師身上,所以,領導是不會輕易辦理停薪留職的。
我國的二胎政策放開后,大部分學校都出現了教師緊張的情況,甚至出現開學后某個班級還沒有某一學科的教師。可見一斑!在教師如此緊張的情況下,你認為領導會輕易放你走嗎?
具體停薪留職的流程是怎樣的,建議咨詢當地的教育主管部門,但我想個人的申請書應該是必須的,申請的理由是恰當合理的。同時也要清楚,一旦停薪留職,自己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等就都沒有了。甚至每年還得單獨交保險!
不過,還是老意思,即使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了,那校領導那塊兒呢?能夠同意,能否通過呢?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真正走停薪留職的也沒有幾個,現實是如何呢?主動把工資本上交給學校,然后走人,當然,基本的待遇福利等沒有了。不過五險一金等一切正常!即并沒有向上報,而是學校兜著這事兒。你的工資等,學校自己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