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津貼有著落嗎
近日寒潮來襲,中央氣象臺接連發布寒潮藍色預警,提示大家注意防御大風降溫天氣。隨著各地大幅降溫,低溫津貼再次引發輿論關注。
全國多地被“凍哭”
據中央氣象臺消息,1月7日早晨,北京、河北、山東、山西等省市共計51個氣象觀測站的最低氣溫突破或達到建站以來歷史極值。7時,北京-19.1℃,天津-19.2℃,呼和浩特-29.7℃,濟南-18.3℃,石家莊-12.3℃,沈陽-21.6℃。北京最低氣溫-19.6℃,達到1952年之后的1月氣溫最低值,1966年之后的氣溫最低值。
7日10時,中央氣象臺繼續發布寒潮藍色預警,未來多地還將大幅降溫。
中國天氣網顯示,1月7-8日,西北地區東南部、黃淮南部和西部、江漢及其以南大部氣溫將先后下降6~8℃,局地降溫10℃以上,長江流域及其以北地區將有4~6級偏北風,陣風7~8級;7-9日,東北地區東部、西北地區東南部、西南地區東部、江南大部等地有小雪或雨夾雪,遼東半島、山東半島、四川盆地等地局地有中到大雪。
13-14日,受冷空氣影響,中東部地區自北向南將先后出現4~6℃降溫,局地可達8℃以上,部分地區伴有4~6級偏北風,東北部分地區將有小雪。15-16日,還將有冷空氣影響中東部大部地區,帶來大風降溫天氣。
天氣冷了,可以領低溫津貼嗎?
低溫津貼與高溫津貼相對應,同是在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不過,相較于高溫津貼的逐漸落實,低溫津貼卻普遍束之高閣。
去年,上海市總工會就建立低溫津貼制度開展線上調查,共有7000多名職工參與。數據顯示,84%的受訪職工從未聽說過低溫津貼。
據了解,低溫津貼的實施政策并不完善,在國家層面上僅在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資規定》中順帶提到。其中指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地方上,據中新經緯客戶端不完全統計,北京、寧夏、湖北、山西、新疆、內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也都順帶提到了低溫津貼。上述省份均表示: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不過,上述省份中,除內蒙古外,均沒有對低溫津貼的發放條件、金額標準作出詳細規定。內蒙古曾在2013年制定了高溫高寒天氣室外作業的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根據標準,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氣室外連續作業4小時(含4小時)以上,勞動者可領取230元/月的高寒崗位津貼。但此前有媒體采訪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名環衛工人,該名工人卻表示沒領過低溫津貼。
為什么要有低溫津貼?
1.很多員工說室內溫度低于5°C,現有室外崗位都應該是低溫津貼發放的,這樣可以讓低溫工作者感受到溫暖,讓職工作業的積極性提高。
2.在寒冷條件下工作的人容易導致凍傷、呼吸系統疾病、關節功能損傷和心血管疾病。所以低溫也是目前最重要的職業病之一?,F在我國很多勞動者在家庭生活中都有“取暖費”、“取暖費”、“烘培費”等冬季福利。因此,低溫津貼制度在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方面與高溫津貼制度同等重要。
3.目前,許多戶外職業需要在凍害下工作,如綠化衛生、物流快遞、市政維護、河流管道維護、建筑等。他們是城市的一線工作者,也需要城市的溫暖和關愛。
低溫津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據了解,低溫津貼的實施政策并不完善,僅在2004年3月國家級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有提及。其中指出,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扣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內蒙古
2013年,內蒙古制定了高溫寒冷天氣戶外工作高溫寒冷崗位津貼支付標準。根據該標準,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在-25以下寒冷天氣安排勞動者連續戶外工作4小時以上(含4小時),勞動者可領取230元/月的冷活津貼。
上海
通過衛生行業的集體協商,上海建立了一線工人在低溫天氣露天工作的津貼制度。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向一線環衛工人發放低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自2017年12月以來,上海53000名一線環衛工人中的大多數人獲得了自就業以來的第一筆低溫津貼。
為什么不能很好的落實低溫津貼?
一方面,由于南北溫差較大,國家沒有制定統一的補貼標準,低溫津貼的發放需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出臺的相關規定是鼓勵性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缺乏強制性約束,依靠用人單位自覺出臺。所以大多數情況下,低溫津貼變成了凝固在窗上的冰花,看起來很美,但很難真正落地。
從近幾年各行各業的情況分析,只有這幾種情況:一是法律法規不夠細化,執行不到位;第二,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第三,監管不到位,這取決于企業的自我意識。
應該如何制定低溫津貼的補貼標準?
民銀智庫宏觀區域研究團隊負責人應習文表示,不同的工作類型可以制定不同的標準,不同的標準可以根據努力程度制定。
然而,張智新不建議統一國家立法。他指出:第一,不符合當地條件的多樣性或差異性;第二,地方政府財力不同。在財力綜合的情況下,可因地制宜地給予環衛工人等困難和特殊崗位補貼;第三,可以將高低溫納入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增加應急物資儲備,多做一些防范的事情,有時候可能比給予補貼更好或者更有必要。
長期在低溫環境中工作,有可能損害身體健康。低溫津貼為何落不到實處?此前,經濟日報和新華社均對此發表評論。
經濟日報指出,一方面,由于南北氣溫差異較大,國家并沒有制定統一的補貼標準,低溫津貼發放需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出臺的相關規定屬于鼓勵性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缺乏強制性約束,靠用人單位自覺發放。因此,在大多數時候,低溫津貼成為凝固在窗戶上的冰凌花,看上去很美,卻很難真正落地。
新華時評指出,綜合近年來各行各業的情況分析,無非有這幾種情況:一是法規不夠細致,落實沒有著落;二是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三是監督沒有到位,全靠企業自覺。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教授張智新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采訪時指出,低溫津貼從性質上來講,是給勞動者一些額外保護,從道理上來說是應該的。
張智新則不建議全國統一立法。他指出:一是跟各地情況的多樣性或差異性不符;二是各地政府財力不同,在綜合財力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各地情況給環衛工人等艱苦、特殊崗位發放補貼;三是可以把高、低溫納入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增加應急物資儲備,多做一些未雨綢繆的事,有時候比發放津貼補貼可能會更好或者更有必要。
關于“低溫津貼有著落嗎”小編已經為大家講完了,到底究竟有沒有低溫津貼還是需要等待政策發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