肄業畢業結業區別
很多同學直到畢業了都分不清楚畢業證、結業證和肄業證的區別,然而一般用人單位是需要畢業證的,有些同學以為掛科太多或者學分沒有修夠,學校是不會發畢業證的,然而你可以申請結業證。這個是證明你讀過大學。
那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了解一下畢業證、結業證和肄業證的區別。
按照《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生手冊》中“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修訂)”對畢業、結業和肄業有以下說明:
第一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滿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最低學分,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條、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全部課程,未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結業的學生,一年內可參加補考、重新選修學習、補做畢業設計(論文)等教學環節,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換發畢業證時間填寫。
第三條、輔修其他專業并達到教學要求的,發給輔修專業證書。選修其他專業課程,經考核成績及格的,記入本人成績檔案。
第四條、學滿一學年以上退學的學生,未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五條、符合《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士學位授予辦法》規定,授予學士學位,由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含雙學位),結業證書,輔修專業證書,每年發放一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遺失或損壞不予補發,經學生本人申請,學校可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入學者,學校不發給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發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予以追回,并報省教育廳宣布證書無效。
那么簡單來說吧!畢業證呢,就是你按教學計劃的規定按時完成了學業并達到合格標準(就是必修科目全部獲得學分,以前考試不及格侯重修的通過了),學校就會給你頒發畢業證。而你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了教學計劃但是并不是所有學科都達到合格(就是有掛科唄),學校就會給你頒發結業證書,不過在規定期限內可以重新學習以完成教學計劃并換取畢業證書。肄業證書,就是你按學校規定完成了一個階段的學習計劃,不過之后便終止了學習的,學校將會給你頒發肄業證書,肄業證書的式樣、內容與結業證書相同,不同的是它標明肄業而不是結業。
再補充一點,獲得學位證需要加權學分績達到1.5以上。在計算加權學分績時,有一點大家要注意,就是學分*考試成績對應績點后要除以考試次數,也就是說正常考試除以1,補考時績點除以2,第一次重修后的績點除以3.不滿1的按1計算。舉個例子,比如考試成績是80分,那么正常考試對應的績點是3,補考對應績點是1.5,重修一次對應績點是1,重修2次對應績點應該是0.75,按照1統計。
所以——請珍惜你每一次考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