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是扣除五險以后得到的工資嗎
最近各地的最低工資紛紛出路,而大家對于這件事似乎除了能夠到手多少之外,還有一個疑慮,哪便是最低工資是交完五險嗎?事實上,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各地規定不盡一致,所以各地的最低工資的“含金量”也有高有低。多數地方明確包含在內。如,四川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如,北京、上海明確,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在此小編特別提醒,不包含“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標準,其“含金量”更高。因為用人單位需要另行支付,對于勞動者來說,拿到手的工資也就更多。
最低工資標準的定義:
最低工資標準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應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也適用最低工資標準。具體來講,最低工資標準只適用于在崗職工,它不適用于退休人員、內退職工、待崗職工和下崗職工。
《最低工資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哪些費用?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1、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五險一金?最低工資標準包不包括五險一金,
相關依據: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并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四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最后,針對于〈最低工資管理規定〉中明確到,最低工資一般考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等等。所以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了五險一金等等的費用。但是各地執行的政策有偏差,詳細的還要看各地的實際情況。比如北京和上海就是不包含的,有的地區只包含五險,不包括一金,有的地區全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