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準備什么
農民工是弱勢群體,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利益,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農民工討要工資僅需要準備四份材料,分別是申請書、雙方的身份證明以及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準備好這些材料農民工就可以像有關部門討要工資。以下便由小編為您介紹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的有關問題。
一、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農民工作為弱勢群體,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普遍。在此情況下,建議農民工通過法律途徑討薪,需準備以下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及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被申請人身份證明。
4、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二、勞動仲裁的流程
勞動仲裁需要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農民工討要工資的方法有哪些
1、請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給予幫助,或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縣(包括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都設有勞動保障局,下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第十條第二、第三款分別是: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第十一條第六款是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農民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不必費力尋找用人單位負責人,因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一般都能找到他們,并幫助農民工討回工資。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被告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農民工索要工資要具有法律依據,換句話說,農民工必須搜集在該公司或工地干活的證據、公司或工地沒有發工資的證據等。如果沒有證據則很可能面臨敗訴的法律后果,有了充足的證據,當事人的主張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請電視臺等媒體給予幫助。目前很多電視臺都設有熱線幫助群眾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及幫助群眾調解各種糾紛。農民工討要工資也可以撥打電視臺熱線電話,很多電視臺都會給予幫助,效果也不錯。
以上便是由小編為您介紹的農民工討要工資需要準備什么材料的有關問題,農民工可以采取多種方式討要工資,當然,最常規的方式是向有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在我國,農民工申請勞動仲裁僅需要準備好以上四種材料。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