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遺贈撫養協議?
在我國繼承法中所規定的遺贈撫養是受撫養的 公民和撫養人之間關于撫養人承擔受撫養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受撫養人將財產遺贈給撫養人的協議。那么,怎樣解除遺贈撫養協議?接下來就是由小編帶來怎樣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有關知識,以供大家參考借鑒。
一、怎么解除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撫養協議的解除是指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或由于一方行為致使合法有效的遺贈撫養協議效力歸于消滅的法律制度。遺贈撫養協議的解除通常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這種情況下,雙方應協商對撫養人的補償事項作出合理的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2、因一方反悔而使協議解除。這種情況下,發生兩種法律后果:
一是撫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已支付的撫養費用,一般也不予補償。
二是受撫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解除的,則應適當償還撫養人已支付的撫養費用。
怎么解除遺贈撫養協議?
二、遺贈撫養協議的解除方式有哪些
《繼承法》并沒有就遺贈撫養協議的解除作出明確規定,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繼承法若干意見》第56條中提到了協議解除,但仍然沒有對解除的標準和解除后的責任問題作出規定。該條規定:“撫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撫養協議。撫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撫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因此,在審判實踐中,如果遺贈人請求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一般情況下應當予以解除;撫養人或者集體經濟組織要求解除的。要根據具體情況和理由決定是否準許。如果遺贈人處分了協議中約定的遺贈的財產,致使未來的遺贈不可能實現的,應當予以解除。如果撫養人為了擺脫負擔,不想再盡撫養義務而提出解除的,如果遺贈人同意,可以解除,如果遺贈人不同意,應當對撫養人進行說服教育,做好撫養人的工作,一般不應準予解除。但撫養人堅決要求解除協議,并拒不履行防議的,也可以準予解除。
準予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責任。由于供養方不盡撫養義務而導致協議被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供養費一般包不予補償。如果是遺贈人不遵守協議,而將遺贈撫養協議中指明的遺贈財產出賣、交換、贈與他人,甚至是故意毀損,從而導致協議被解除的,則遺贈人應當向撫養人補償已經支付的供養費用。
三、如何撤銷遺贈撫養協議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撫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撫養或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撫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撫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撫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撫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撫養協議,撫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撫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訂立遺贈撫養協議的注意事項
(1)撫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撫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撫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撫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撫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撫養具體內容、辦法和期限。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怎么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相關內容,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如果遺贈人處分了協議中約定的遺贈的財產,致使未來的遺贈不可能實現的,應當予以解除。如果您對上述內容仍有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