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再婚死后房子歸誰
對于再婚家庭來說,除了照顧到孩子的情緒以外,對于家庭財產“屬于”誰的問題也是當今訴訟最多的案件了,其中就不乏很多咨詢爸爸再婚死后房子歸誰的問題,為了方便大家,小編今日本文就來說一說有關這件事的情況。
首先要明確一點的是當初離婚后有沒有對該房產進行變更登記手續,如果只是協議中寫明房屋歸男方補償款給女方還沒有變更不動產所有權人名字,那么在父親死亡前妻還有該房屋的一半產權,現任妻子對丈夫的遺產是有繼承權的,即對該房屋的一半有繼承權(現任妻子、死者父母平均分百分之五十的房產,還有百分之五十是前妻的);如果產權進行變更登記了寫明是死者單獨所有,那么現任妻子、孩子及死者父母平均分整套房產。
1.確定已經是父親的財產
比如父親離婚的時候,財產需要分配完畢,確定是父親的遺產才能繼承,比如父親離婚的時候,說好了房產歸父親,但是依然在母親名下(有貸款未結清,無法辦理過戶),那么這個就無法直接繼承的!父親再婚后的新家庭婚前財產屬于父親,婚后夫妻共有財產也有一半是屬于父親的。如果父親將自己的財產處理了,就不再是父親的遺產了,比如父親將自己手頭的現金給了再婚后的子女去買房,這個房子的錢即便是父親支付首付款購買的,也不能算是父親的資產了,父親去世后也是無法分配這部分的資產的。與這個不同的是,婚后父親與再婚妻子共同買的房子,即便登記在再婚妻子名下,也是有一半算父親資產的。
2.父親在世的時候有權分配自己的財產。
父親在世的時候,可以立下遺囑,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的遺產。這樣子,如果父親去世后,遺囑生效,那么就看父親如何分配財產了,理論上可以全部給任何一個人的。
3.如果沒有立遺囑呢?
立遺囑不是我們的主流做法,多數人是不會立遺囑的,如果沒有立遺囑,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繼承的方法走流程了。法定繼承中,父親的父母(就是爺爺奶奶,如果尚未去世,也有繼承權),父親第一次結婚和第二次結婚的子女,再婚的妻子都有平等的繼承權。理論上是平均分配,現實中可以考慮具體情況酌情有傾斜性的分配。若有遺囑則按遺囑來辦理,若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其次,若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還要確定房產的所有權,因為所有權的不同會導致不同的繼承后果。
一、如果房產屬于你父親再婚前財產,則還要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若兩棟房產是屬于你父親和你親生母親的共同財產,若母親于早年間去世,這就牽涉到親生母親遺產繼承的問題,因此應先將房產進行遺產分割,一半房產歸你父親所有,一半則作為親生母親的遺產由兄弟姐妹和你父親繼承,然后現在兄弟姐妹和你繼母才能繼承屬于你父親的那部分遺產。
2.如果房產不屬于你父親和你親生母親的共有財產而是你父親的個人財產,那么這兩處房產則全部作為父親的遺產由兄弟姐妹和繼母共同繼承。
二、如果房產屬于你父親和你繼母的再婚后共同財產,則其中的房產的一半屬于繼母,剩余一半則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由兄弟姐妹和繼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