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糾紛訴訟程序
二手房糾紛訴訟越來越多,很多人在二手房交易的過程中,忽略了很多風險,比如賣放任是否有權利賣房子,查看對方的房產證,如果有條件可以去房產局了解一下房產的狀況以及抵押,查封情況。在二手房糾紛訴訟之前,先了解一下二手房買賣糾紛訴訟程序。
一、注意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1、“他是房主的親屬,他當然有權賣這個房子”2、“他雖然不是房主,但是房主說委托他賣房子”3、“讓房產證上署名的人簽字賣房就行了”4、“如果房主去世了,他的孩子有權出賣他的房屋”5、“公司的房子加蓋公司的公章就可以賣了”
二、注意訂立合同之前,最好查看一下對方的房產證,并到市房產局了解房產的狀況以及抵押、查封情況。
三、注意你買的房子是不是正在出租。
1、“我的房子我作主,沒必要告訴承租人”2、“我買了房子,租房子的人就得搬走”
二手房糾紛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到法院進行起訴,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可能并不知道二手房糾紛的程序應該怎樣走。
二手房糾紛法院起訴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向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需要注意的事,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否則對方提出管轄權異議,可能會浪費不必要的時間。二手房糾紛屬于不動產訴訟,應該在不動產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
2、法院進行立案審查
如果符合法院立案的條件,法院會在7日之內通知當事人提交訴訟費,繳費之后就可以立案了。如果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話,發端會裁定不予受理。當然如果上訴人對于法院裁定不服的話,可以在10日之內向上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會在5日內將相關起訴狀副本送達當事人,被告要在15日之內進行答辯,并通知當事人交換證據。此外,原告如果申請的財產保全裁定的話,會立即開始執行。
3、法院排期開庭
準備完畢之后,法院會進行排期開庭,并通知當事人具體的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等;如是公開審理會提前3日進行公告。
4、法院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法院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以上就是二手房買賣糾紛訴訟程序的介紹,如果需要律師咨詢,歡迎了解離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