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有薪節假日有哪些
國家法定有薪節假日有哪些
國家法定假日工資計算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150%*日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100%帶薪)。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三倍工資的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300%。因此,對于國家的法定假日加班的勞動者可以獲得三倍的加班工資,并且是不能利用調休來進行處理,這也是很多用人單位的做法,希望勞動者要清楚這點,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被單位侵犯,損失的是自己。
只要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都是三倍工資結算!(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010年國家法定節假日的放假安排如下: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春節:2月13日至19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無調休。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國家法定有薪假11天。 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國家法定全體公民有薪假11天,分別是: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另外,3.8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5.4青年節14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勞動者也是帶薪假日。不過,這兩個帶薪假日余休息日不順延,也部另補工資。
中國的有薪假期有:
1、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除夕、初一、初二);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其他地方性假期。
2、年休假: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按工齡計算:
a,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
b,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
c,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
d,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
3、探親假: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其中,年休假天數不足于原規定的探親假天數部分可給予補齊。
4、婚假: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5、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職工自理。
6、生育假及看護假:女員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7,工傷假:因工受傷而不能出勤,停工休養日期,視為工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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