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本質屬性是什么
行政處罰的本質屬性是什么
行政處罰與刑罰都是具有強制力的制裁方式,但兩者有顯著區別:
①兩種行為的權力歸屬不同。行政處罰權屬于行政權的一部分;而刑罰的權力歸于審判權的范疇。
②實施處罰的主體不同。行政處罰是由有外部管理權限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而刑罰的實施主體是國家司法機關——人民法院。
③實施處罰的對象不同。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既違反行政法律規范又違反了刑事法律規范的情況下,也可能對其實施兩種處罰;而刑罰只能對違反刑事法律規范的犯罪分子實施,而不能對只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未犯罪的人實施。
④作出處罰決定的程序不同。行政處罰是按照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行政程序作出的;而刑罰必須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程序作出,這是由刑罰在法律制裁中具有最嚴厲的性質所決定的。
⑤處罰的種類不同。行政處罰的種類很多,既有行政處罰法的統一規定,又有各單行法律、法規的分散規定。而刑罰的種類統一由刑法規定,有兩類十種,即五種主刑和五種附加刑。
兩重是本質上的不同。行政處罰是指有國家規定的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對某件事做出處罰。
而行政處分是針對某件案件當中的行政機關的主管人和分管負責人的。
行政處罰的屬性主要是行政性、權威性、強制性,本質屬性是行政性。
這些回答是在誤導你。行政處罰類別中有罰款,其和行政強制執行中加處罰款和滯納金有本質的區別,注意加處兩個字,可以這樣理解,當事人在拒不履行行政處罰罰款義務時,行政機關可以“加處”罰款和滯納金,促使其履行前面的罰款義務。即在這種情況下行政強制執行是為了當事人履行行政處罰服務的。
含義:行政處罰是指人處分權的行政機關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的行政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特征:
1、決定并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特定的行政主體。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決定并實施,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能決定并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只適用于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這里的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對象一般為被認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即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外部相對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4、行政處罰是違法者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主體因違法或不當行政而應承擔的責任,也包括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而因承擔的責任。
5、行政處罰是一種以制裁為內容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以直接限制或剝奪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為內容,是由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并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實施的帶有強制性的國家制裁措施,是一種可以懲戒性義務的行政處理決定。
行政處罰也稱“行政罰”,是指特定的行政主體對被認為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給予的一種制裁。行政處罰是國家法律責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行政主體有效地進行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法律貫徹實施的一個重要手段。它屬于行政法律制裁,與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樣,都屬于國家制裁制度。一般來說,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擁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就應當對其實施行政處罰,以維護正常的社會公共秩序。
行政處罰法原則《行政處罰法》第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這就是行政處罰法定原則,是行政處罰最重要的原則,也是依法對行政處罰提出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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