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第三順序繼承人
第一第二第三順序繼承人
《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
如果第一順序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已經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則由其直系晚輩代為繼承,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范圍僅限于他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兒媳、女婿本沒有繼承權,但是喪偶的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您好!
按照現行《繼承法》,以及即將頒布實施的《民法典》,關于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范圍界定是一樣的。
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配偶。
- 子女。包括生子女(婚生和非婚生)、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
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到第二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當然,以上關于繼承人的界定,都是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如果涉及到遺囑繼承的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是可以無視上面的法定繼承順序的——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此外,還有一點需要提示:
如果兒媳(女婿)代替去世的丈夫(妻子)對公婆或者岳父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這里有兩個前提條件:
- 喪偶
- 代替亡夫為公婆、或者代替亡妻為岳父盡到贍養義務。
按法定繼承的法律規定,沒有第三順序繼承人。只有第一、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_2.第二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有第三繼承人。繼承法中只有第二序位繼承人。一般到了第二序位繼承人就足夠遺產的分配了,如果沒有繼承人的,死者生前可以留遺囑指定繼承人,或者捐贈等。規定是死者死亡后,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先按照你說的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沒有第一序列繼承人,有第二序列繼承人,死者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繼承,無第一和第二序列,死者遺產由死者生前所屬單位集體,或者國家所有。
沒有,我國法律規定分為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前者指依法的當然繼承人,后者指被繼承人所指定的繼承人。各國法律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規定不同。中國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外祖父母;孫子女與外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關系的人。胎兒也可充當繼承人。只有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
根據我們國家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法定繼承人是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
第一順序繼承人里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這三個身份的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分先后。第二順序繼承人里面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這幾個繼承人之間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不分先后。
分先后順序指的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之間是有先后順序的。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時候,第二順序繼承人是不能繼承的,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里面的配偶,父母,子女都不存在的時候,才繼續尋找第二順序繼承人里面的相關人員,他們才有繼承權,而并不是你所說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間還要再分出等級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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