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辦病退到了退休年齡
先辦病退到了退休年齡
病退后到正式退休年齡一般不可以轉為正式退休并享受其待遇。 國務院[1978]104號文件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療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病退。其基本養老金或按月領取的生活費按正常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女干部滿55周歲)計算,每提前1年減發2%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 辦理了病退的人員,到正常退休的年齡不能再轉為正常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提前辦理了病退,到退休年齡還辦正式退休嗎?首先,我們要確認該人尚未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于其身體健康方面的原因,已經不能在其工作崗位上繼續工作。同時還需要繼續治療和康復。最終,根椐患者病情、醫院出具證明,本人申請上報單位,并經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才能辦理病退手續。而一旦屢行辦理了病退手續,便享受到了每月領取的病退養老金待遇。同時該病退人員的單位,也就是與該人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了。還有一個大家都需要清楚的知道,病退人員如未按法定年齡六十周歲辦理退休,因病每提前一年退休,則是要扣掉正常人員退休金內2%的比例。而且,辦理的病退年齡越早,那么,扣掉的養老金比例就越多。通俗講就是辦理病退人員的年齡,四十歲、五十歲、五十五。其所得到的病退養老金,則與六十歲正常退休人員的退休養老金相差40%、20%、10%。由此來看,提前辦理病退的人員,也是不得己實在沒有辦法的事。其次,病退人員每月領取到的病退養老金,實際上相關手續己履行實施了,病退也視為了其提前退休的一種形式。所以,當此病退人員即便到達了退休的法定年齡,也是不需要在辦理任何退休手續了。其如今每月得到的病退養老金,換個說法就是其退休養老金。
身體不行想辦病退,又聽說辦病退將來正式退休會很吃虧的:
其實,這個問題拋開社保政策方面的因素不談,因為,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預期目的來發展,事物是變化的,也正是事物的變化,才讓你或者大多數人認為自己辦理了病退手續以后,今后到了退休年齡就會覺得很吃虧。很吃虧,無非就是說你辦理病退后,拿不到完整的工資,繳納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少了,而如今退休都是按照養老金多少進行掛鉤,也就是說,你繳納的少了,到了正常退休后,拿到的養老金自然就會比自己一直工作到退休拿到的養老金少,這是社會保險相關法規有明文規定的。
俗話說的好:甘蔗沒有兩頭甜。你因為患病,不能正常履職,也就完不成自己的工作任務,要是嚴格按照各種考核,你也不可能拿到完全的工資,甚至也會影響到職級的晉升,如果每月都按照實際收入動態核算繳納社會保險,那么,你一樣不能獲得與你的同水平員工待遇保持一致。
再者說,付出勞動得到相應的報酬,養老也一樣,你做出的貢獻不能與自己付出的勞動成正比,從道德的層面來說,那也是拿的心不安,理不得。因此,筆者覺得,自己提前退出工作崗位,是為了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你辦理病退是為了你的身體不因為工作而受到更大的傷害,是為了養病。假如你病退的這一段時間里,讓身體恢復了健康,而且還提前與自己子女在一起享受天倫,那是多少養老金都換不來的好事情啊,咋可能說是吃虧呢?!
我們國家在退休方面有一項非常人性化的措施,如果失去勞動能力,社會保險交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職手續。
為什么不是都叫提前退休呢?因為1978年國發104號文件,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中失去勞動能力退休,是指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
在此年齡之前,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最初的因病失去勞動能力退休和退職,都是需要降低基本養老金發放的。一般是每提前一年減發基本養老金2%。也就是說我們經過養老金計算公式計算出來的基本養老金,然后如果我們提前5年,減發10%,就只發放90%。最高可以減少20%的養老金發放。
不過2006年實現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我們基礎養老金發放也跟繳費年限掛鉤了,貫徹的是較為完全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因此,對于提前退休或者退職,不再實行減發養老金的規定了。
但最重要的還是體現在了退休金多少上面。繳費年限短,退休待遇低,以后每年增加的養老金待遇也低。我們每年調整養老金會包含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內容。掛鉤調整主要是跟養老金水平掛鉤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越長,增加的養老金越高;養老金水平越高,增長養老金也越高。
不過確實因病退休失去勞動能力,有份養老金也是不錯的保障。
關于退職人員,目前河北省等一些省,對于其定額調整部分采取差別化對待,退職人員增長的錢數少。比如2018年調整方案,正常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職人員增加20元。
不過,在其他待遇方面還是完全一樣的。醫療待遇也是享受當地的規定。
謝謝邀請,病退,也是退休的一種形式,也是經過勞動部門審批核準的,在人的一生中,只能辦理一次退休,由于身體的原因,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繼續工作,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50周歲,女45周歲,由勞動部門批準可以辦理病退,由于提前辦理了退休,繳費年限要少,領取養老金也要少,退休之后養老金調整,也要少,這是必然的,有人問,病退之后達到正式退休年齡,還能不能再辦正式退休,我可以告訴你,不能辦,因為病退也是經過勞動部門批準的,也屬于正式退休,雖然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由于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都沒有發生變化,依然是辦理病退時的狀態,退休養老金也不會發生變化的。
第二個問題,失業之后自己繳費算不算工齡,自從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后,國家就取消了工齡,用繳費年限替代了工齡,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只要繳費就計算,不繳費就不計算,在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和失業之前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你千萬別辦退休,如果你不到退休年齡離世了,還能給你反回一些養老保險金,如果你辦退了只要你領一個月退休金,就意味著你領退休金了,一個錢也不會給你反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先辦病退到了退休年齡“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