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商住房有何區別
商品房和商住房有何區別
商品房商住房看似一字之差,但是區別特別大,不了解這些就容易入坑:在購房時大家一定小心謹,提高警惕。
一、土地性質不同
商住房是可當做住房使用,但是其土地使用性質還是屬于商業性質,而商品房性質屬于住房。,商住房的房地產權有兩個年限分檔,分別是五十和四十年,而商品房基本都是七十年。
二、稅費差別大
水電費以及再次出售和購買的稅費有著區別,以九十平為例,商住房的契稅是百分之3,商品是房款的百分之一點五,燃氣水電水費也大不相同,商住房往往是商品房民氣民電的多倍,使用成本高昂。
三、基礎配套大不相同
生活配套商住和商品房有明顯的區別。最明顯的就是商住房沒有天然氣或者天然氣集中供暖,商住房周邊往往比較吵鬧,居住繁雜,沒有商品房小區的安靜,周圍的醫院設施教育學校等也不夠完善。
四、享受的待遇差異大
商品房能解決戶口,成為孩子入學的必要條件,往往因為學區房而享有超高附加值。商住房往往不能辦理入戶,很多人本想著能給孩子辦理入學,上個好學校,但抱著這個目的的往往事與愿違,竹籃打水。所以購買當初一定要區分是否可以入戶,也是區分商品房和商住房的重要參考依據。
那為什么很多人還對商住房趨之若鶩呢,無非是很多購房人沖著同地段同面積的商住,價格誘惑!很多不明真相的容易犯的錯,購房無小事,請謹慎購買!
商品房與商住房的區別:
(一)年限,住宅商品房70年產權,商住房40或50年。
(二)性質,住宅/商業。
(三)水電物業費,商業比住宅貴。
(四)戶型,一般住宅戶型比商住好。
(五)社區,住宅社區規劃不商住合理。
(六)綠化,住宅綠化面積比商住多。
(七)落戶口,一般情況下,住宅都可以落戶而商住不可以落戶。
稅費:(二手房買賣涉及到評估價與市場指導價)
(一)住宅買賣稅費:
未滿兩年征收5.6%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滿兩年免征)
個人所得稅1.5%
契稅1%-3%(具體看面積,首套,二套及以上)
(二)商住買賣稅費:
增值稅及附加稅費:5.6%
土地增值稅:6%
契稅:3%
個稅:1.5%
ps.稅費的征收以當地的交易中心數據為準。
一、商品房和住宅房的區別是什么?
1、定義不同
商品房其實就包括了住宅房,而商品房則是既可以用來進行居住也可以作為商用房的一種房產,例如商住型的公寓。對于商品房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個是既可以作為店面,又可以用作住房(商住)。而第二個解釋則是樓下有商業店鋪,樓上還有普通住房的商住型的樓房。這種是屬于宜商宜住的房屋類型,因為具有著比較成熟的商務環境和非常完善及便利的生活設施,所以很多的人都會比較愿意購買商品房,因為可以用來掙錢。而住宅房則是指提供居住的房屋,其中包括了別墅、公寓以及職工家屬的宿舍和集體的宿舍、職工單身的宿舍和學生的宿舍等。
2、產權的年限不同
因為商品樓它是屬于一種經營性的用地,因此不能夠享受到“住宅用地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的相關規定,只能夠擁有50年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的使用年限在屆滿之后可以向國家申請延長其期限。而住宅房則可以擁有70年的產權,繳納了一定的費用在到期以后可以自動進行續期。
3、土地性質
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一般為商業用地或者是綜合用地,而普通住宅的土地性質則為住宅用地。商業用地一般會用于規劃商業、娛樂以及經營性建筑。而綜合用地一般會用于去規劃商業和住宅。
二、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是由房地產商開發建造而成的,可以在市場上去進行交易、掛牌進行出售等流通的房屋。還可以以房屋來作為商品來進行出售,而這就是所謂的商品房了。商品房的售價一般都會比較的高,需要支付一些稅金、維修基金房款等等相關的費用,其土地的年限一般不會超過70年,可以辦理房屋的產權證和國有土地證。商品房也不會受到政府政策的相關限制,還可以自定價格來出售產權。商品住宅的開發需要通過國有土地出讓才算合法,所以想要取得該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話,就需要去支付征地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城市維護的建設配套費以及教育費附加等費用。
綜上所述商品房其實就包括了住宅房,在產權以及土地性質上來說它們都有著很大的區別,所以大家在購房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
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例如像市場上售賣的產權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業住宅。而商品房則屬于普通住宅,產權70年。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商業住宅和商品住房區分開來,由于土地性質不同,商業住宅產權也和普通商品房產權不同。相信不少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都會有此類疑惑,商業住宅跟普通的商品住宅有什么區別?它有著怎樣的利弊?請聽律師解答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產權性質不同商品住宅屬于商品屬性的普通住宅;商業住宅屬于非普通住宅。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后,是無法改變的。但出于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于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后,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后,開發商開始采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準介于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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