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房的區別
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房的區別
公租房和廉租房主要有4點區別:
1.廉租房收入標準要求更低。
2.廉租房申請對象僅限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一般沒有戶籍限制。
3.公租房一般要求租期在5年內,廉租房沒有具體規定。
4.廉租房有政府補貼,實際租金更低。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不大,都是由政府補貼來幫助住房生活困難的人群的福利措施。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它們的區別為。1、產生時間不同。廉租房是最早國家為了解決困難群眾住房問題的保障性住房;而公租房是隨后產生的。3、可購買性不同。廉租房是不允許交易買賣的;而公租房是在住滿五年后,可以對其產權進行購買的。
住房問題一直是人們比較關心的,現在房價比較高,很多人都實現不了買房居住只能進行租房等,為了保障人們住房問題政府也推出了廉租房和公租房。
一、含義不同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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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請對象主要是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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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條件不同廉租房的申請人要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公租房的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 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 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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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障形式不同廉租房有兩種保障形式,一種是低租金承租,另外一種是以租金補貼形式發放給住房困難戶。公租房則由政府出資,符合條件的人群可以申請入住,但不得轉租、轉讓、贈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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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納租金不同廉租房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
公租房只要在當地沒有房子, 在當地工作的都可以申請 ,廉租房基本是當地沒有房子, 還是低保戶的才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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