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婚前房產共同財產怎么認定
屬于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產價值歸其所有,由于婚后雙方用共同財產還貸,共同還貸所取得的房產價值為共有財產。因此該房產男方所占的份額大一些,女方份額少一些。
房產證上是否可以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簽訂購房合同時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辦理兩證時即可寫上兩人的名字,不需要什么費用的;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后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后,還清尾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此時只需要交納一定工本費而已。
謝謝邀請!
題主的問題是否應該這樣描述——夫妻一方個人婚前財(房)產,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規定,即,夫妻之間的財產涉及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財產。對于婚前個人財產而言,如果有約定,則從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則仍屬于個人財產;對于婚后取得的財產,有約定,則從約定,沒有約定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至于結婚多少年,個人財產就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現行婚姻法沒有相關的規定。
婚前房產,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能主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視為是一方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您好,上海杜繼業律師團隊就你的問題回復如下:
根據你敘述的情況,可以總結出以下幾個問題:(1)如何區分夫妻共同財產?(2)如何認定遺產?如何分配遺產?(3)男方全款買房,女方婚后加了名字,女方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
一、如何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如何認定遺產及遺產分配規則?
遺產是指當事人死亡后所遺留的個人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具體分為六類: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女方的嫁妝; 2. 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失賠償金等;3.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 夫妻一方的專用生活用品;5. 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6. 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如下崗職工買斷工齡款。
遺產的分割規則是,有遺囑的,遺囑優先,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繼承的順序和范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位),沒有特殊情況由第一順位平分其遺產。
三、房產分割問題
男方房產加上女方名字之后,即變成夫妻共有。女方去世后,她的份額按照遺產在繼承人的范圍內進行分割。
文/上海杜繼業律師團隊(如需進一步咨詢或交流,請點擊“關注”后,直接通過“私信”聯系)
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一、理解婚前財產時應該要注意什么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需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還是婚前個人財產。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圖謀不軌,知道也不告訴你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婚前房產共同財產怎么認定“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