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多久不過戶失效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期應當在當事人取得房屋產權證時自動終止。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有效期。當事人不違法,不損害他人利益。這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如果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轉讓,則是無效合同。
你方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也不損害國家第三方的利益。這是雙方的真實意圖,也就是說,它應該是有效的。現在買家反悔了。你可以選擇協議解除合同,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如果你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期限,你可以按照對方的準備時間要求履行合同;如果對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履行合同,你可以選擇以訴訟法庭的方式與對方解除合同,不能以對方違約為由退還定金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不履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
2,所以建議您用書面的形式向對方進行催告,如三個月仍不協助過戶,可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交付房屋與買受人轉讓所有權,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二手房新房,一般是在取得新產權時,合同自動終止。一般二手房買賣合同都要到房產管理部門登記過戶的最后日期,這一般是合同的有效期。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沒有有效期,一般是通過產權登記完成的。
一、房屋買賣合同多久不過戶失效
不管是二手房還是新房,一般拿到新的產權時,舊的房屋買賣合同即自動終止,買賣合同中注明房產管理部門登記過戶的時間最后時候即房屋買賣合同失效時間。另一種失效時間就是房屋買賣合同失去效力的情況。
二、產權變更
當房屋的產權發生了變更時,舊的房屋買賣合同即失去了效力。
三、房屋買賣合同失效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于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于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系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準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后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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