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
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
勞動合同的訂立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是指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法律準則,《勞動合同法》第3條規定: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 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前確定勞動關系而達成的一種協議,那么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有哪些呢?(一)平等自愿的原則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達了意見,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二)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討論、協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后確定。(三)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是勞動合同有效并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合法原則的基本要求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所謂主體合法,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合法原則: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本法對勞動合同形式的要求。其次,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合法。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則:就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則:所謂平等原則就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從、管理和被管理關系。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不能有強迫、欺騙行為,不然,勞動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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