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要交個稅嗎
現在,離職越來越普遍,在很多情況下會有離職補償。這涉及離職補償的計算,很多人不太清楚他們應該得到多少補償,是否要納稅。
離職的確切方式是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必須明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以確定離職補償的計算方法和是否納稅。
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主動跟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這部分補償的金額計算,國家也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簡單來說,公式是:離職補償金額=月平均工資*月份。
月份根據工作年限算,每滿1年折成1個月,不滿半年折成半個月,滿半年不滿1年,折成1個月,上限是12個月。
月平均工資根據離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不超過當地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首先,離職補償金從所得來源上看,屬于工資、薪金所得,是否扣稅要根據補償金額而定。
根據相關規定,離職經濟補償金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的部分,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51個稅提醒大家,有的單位在發放離職補償金的時候還會按照國家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三險一金,這部分金額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除了我們通俗理解的裁員補償以外,還有競業限制補償等各種名目的離職補償,在稅務上都被認定為離職補償金,按照發放總額計算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