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勞動合同受傷了怎么辦
謝邀請:不知道題主用“傾訴”是何意!是不是出了事故沒人問,想找個地方討個說法呀?
假如在工地上干活出現了事故,不論你與用工單位是否鑒定了勞動合同,只要是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都應當算工傷。
工傷認定有一定的范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七條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在工作準備階段和收尾階段,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因履行工作時,受到暴力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公外出,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必經途中,非本人主要責任發生交通事故的;
七、法律、行政規定,其他情形認定的工傷;
傷者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及倆人以的證人證言、工資發放表、工裝等物證資料,到勞動仲裁進行投訴,要求賠償,經協商意見不統一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來判決。
平時接觸這類案例比較多,給題主一個比較可靠實在的建議。在工地上打工,不小心受傷,一般的處理途徑有兩個。第一是申報工傷,第二是直接去法院打侵權責任的官司。
首先,如果勞動者是由包工頭雇傭過去的,我不建議走工傷認定程序。因為如果遇到個賴皮單位,這個程序的復雜耗時程度太可怕,而且工傷還不一定能認定上。下面我細細將這個復雜的程序說一下。
首先,要確認勞動關系。因為勞動者是包工頭直接雇傭去的,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和施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去申報工傷,工傷認定部門會以勞動關系不清楚為由,讓勞動者先去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事實勞動關系。在這第一步就很棘手,勞動者手頭的證據非常有限,不但沒有勞動合同,而且工資也是由包工頭直接支付,跟施工單位沒有任何關系,僅憑這位同事的證言是遠遠不夠的。此外,以現在法院主流的觀點來說,存在勞動關系的前提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有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意,一般包工頭雇傭過來的勞動者,沒有直接和施工單位進行溝通,更不接受施工單位的直接管理,連面都見不著,談何訂立合同的合意,所以從這一點上說,仲裁委員會和法院,一般情況下不會確認勞動者和施工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其次,如果勞動者非常僥幸,有充足的證據把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上了。接下來又要去做工傷認定。因為施工單位沒有給你買保險,你要求他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他肯定不愿意呀。所以等工傷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下來,他還會要申請工傷認定的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上訴。
再次,假如你還非常幸運,工傷認定成功了,接下來要做勞動能力鑒定了。對于勞動能力鑒定做的級別比較高,施工單位又不干了,還會在規定期限內要求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復查。
好了,等復查結論維持原結論,你的工傷鑒定的級別就出來了。在這里要跟施工單位去要工傷待遇,單位不給錢,你還得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申請支付工傷待遇。對于仲裁的結果,不服的話,還是也可以在15天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后繼續走一審二審程序。
好吧,最終歷經千辛萬苦,沖破種種阻礙。你終于走完所有程序,贏了所有官司,但是如果單位還要耍賴,這里還有一個執行問題。要知道,我國現在的司法執行程序還是很雞肋的。
說實話,在我辦過的案件當中,像這種由包工頭直接雇傭的勞動者,受工傷之后,走工傷賠償,時間短的兩三年,時間長的拖個七八年也常見。這就是我不建議,走工傷認定程序的原因了。當然,如果你是由施工單位直接雇傭的勞動者,勞動關系不存在爭議的話,走工傷認定程序當然是最好不過了。
那么,那些由包工頭直接雇傭的勞動者受傷之后,有沒有什么好辦法呢?我的建議是,直接去法院起訴,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分包方的施工單位和實際施工人包工頭承擔連帶賠償的雇主責任。一般來說,包工頭都是沒有施工資質的。那么施工單位在明知包工頭沒有施工資質的情況下,還將工程分包給包工頭,存在明顯過錯,所以要和包工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這個程序里邊,不怕包工頭沒錢無力賠償,因為有施工單位墊底,而且可以少去好多道工傷賠償的程序,遠遠比工傷賠償的程序要高效便捷的多,還少去了認定勞動關系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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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工作時間受傷、就是工傷!
拿上醫院病歷、要有工友們的字面證實!
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都可以!
近年來,由于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在工作期間受傷而維權受阻的事件比比皆是,給當事人造成很大困擾。
最近在工作中我們了解到這樣一個案例,接下來就分享給各位小伙伴,希望對有需要的你維權有所借鑒和幫助。
李濤(化名)是黑龍江雞西某煤礦的一名工人,從事井下采煤工作。在一次井下工作中,李濤的右腳被砸傷,由于沒有跟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也就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住院治療52天,李濤自己支付了醫療費1.1萬多元錢。
雞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李濤所受傷害為工傷。雞西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也對李濤進行了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傷殘十級”。
事故發生以后,李濤多次與煤礦溝通賠償事宜都沒有結果,于是他向當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請求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按傷殘十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各項合計9.5萬余元。
雞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是:用工單位于裁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給付李濤各項賠償項目合計9.8萬余元,同時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但仲裁裁決生效后,煤礦并沒有支付,所以李濤又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過法院執行局法官的調解,李濤最終拿到了賠償款。
這里,我們也想提醒大家,勞動合同是合同雙方的保障,規范的勞動合同能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所以,在外工作時,一定要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確保不時之需。
(圖片來自網絡)
首先,要確定你是受雇于個人,還是公司。可以選擇兩個方向之一。
如果跟單位有勞動關系,走工傷認定,鑒定,然后賠償。目前沒有合同,那么在工傷認定前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確定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確定下來,進行工傷認定,然后進行鑒定,確認損失數額,單位不賠償,進行仲裁訴訟程序。
確認勞動關系,可提供入職登記表,工資明細,證人證言,工裝,工牌,跟單位的往來微信,短信聊天,電話錄等,具體要結合傷者有什么,以及能搜集什么證據。
如果跟包工頭有勞務關系,那么可以將包工頭、承包公司作為被告直接起訴法院,按照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鑒定,賠償。選擇這個案由,如果傷者有過錯的話,傷者自己也要承擔責任。
兩個案由,適用的法律關系不同,司法程序不同,鑒定標準不同,賠償數額計算方法不同。具體賠償數額,需要結合選擇方向,案件的事實情況進行判斷。
此類案件,對于普通農民工來說,還是非常專業的,最好找當地的專業律師進行咨詢代理。以上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關注后繼續交流!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2號)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l)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甪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在證據認定來說,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勞動者,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也可申請工傷認定。特別值得提醒的是:勞動者遭受工傷時,切勿因為沒有書面勞動合同而慌了心神,選擇與單位妥協私了,應當及時搜集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申請工傷認定,以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我寫的答案,辦法若對妳有用!.請給我點贊吧!我也費了心思在幫助妳!!!
在現實生活中,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做工受傷后,包工頭以及用工單位(即建設工程的施工企業)往往拒絕對農民工的損失進行賠償,在對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農民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一般有兩種方式進行維權,第一種是通過工傷認定后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二種是向法院起訴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下面筆者將進行簡要的分析:
一、工傷認定程序。
1、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與申請的受理部門:如果是受傷職工所在單位主動申請,則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單位未主動申請工傷認定,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直接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所應當提交的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證人證言等);(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及資料。3、社會保險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間及后續程序:社會保險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申請,應當在15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于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統籌地區社會保險部門作出了屬于工傷的工傷事故認定決定,工傷職工再依規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再依據鑒定結論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申請工傷認定中有一點需要特別指出,即農民工在受傷后,申請工傷認定過程中,其必須要提供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但是,實踐中,因用工單位故意規避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大多數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有的農民工甚至連包工頭的名字、用工單位的名稱與工程發包方的名稱等基本信息都不知道,也沒有工作證、考勤表等其它證據,加之用工單位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會配合農民工去申請工傷認定,這就導致受傷農民工的工傷認定申請因缺少證據證明而得不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支持。這種情況下就要求農民工還必須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申請,要求確認其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來支持自己的工傷認定申請。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了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仲裁裁定且生效后,農民工再持該裁決書與其它相關材料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二、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程序。
農民工在工地受傷后,在不選擇走工傷事故認定程序的情況下,可收集相關證據以雇傭關系直接向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由法院依據案件的事實與應適用的法律來進行判決。農民工在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過程中有兩點需要注意:
第一是關于被告的確認方面,如果建設工程不存在違法發包、分包的情況,雇主(也就是通常所講的包工頭)也具有相應的資質,則直接起訴雇主即可;如果建設工程存在違法發包、分包的情況下,受傷農民工不僅要起訴雇主,還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將違法發包人、違法分包人列為共同被告,并要求雇主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賠償擇責任;實踐中農民工在不能確認是否存在違法發包、分包的情況下,可將工程發包人、分包人與雇主一起列為共同被告,以避免因漏列被告所帶來的不利后果。
第二是關于傷殘等級鑒定,受傷農民工的傷殘等級鑒定必須到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最好在起訴到法院之后,由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這樣被采信的概率會大很多的。
最后,受傷農民工在上述兩種維權方式的選擇上一定要慎重,因為兩種方式有一定的區別,其中最重要的區別是農民工通過申請工傷認定經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審查認定屬于工傷時,此時不問農民工對自身損害的產生是否有過錯,都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農民工一旦選擇按雇傭關系主張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起訴時,則要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如果農民工對于自身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則由雇主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而如果農民工對自身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時,法院則會依據農民工對自身發生的過錯程度減輕雇主的賠償責任。因此,受傷農民工在選擇上述兩種方式進行維權時,一定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式。
首先重要的是你要做工傷認定!員工受工傷后,單位不愿意承擔責任的,員工應該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只要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即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要求企業賠償。 一、可以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1、工資卡、工資條(需會計財務人員簽名)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2、職工花名冊。3、“工作證”、“工牌”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企業招聘記錄。5、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6、其他同事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7、向單位報銷費用的單據。8、網購物品郵寄到公司的快遞底單。9、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如果無法證明勞動關系,則可以證明你與單位存在雇傭關系,雇傭關系需要的證據不如勞動關系多,比較容易證明。雇傭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主要是在與用工主體不同,勞動關系要求用工主體必須是經過合法登記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而雇傭關系的用工主體主要指個人或者家庭用工。 二、雇傭關系下的工傷賠償: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因此,員工可以向老板要求賠償您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事后造成了殘疾,則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勞動關系下的工傷賠償:工傷醫療期間的待遇有醫療待遇、工資福利待遇、生活護理待遇、工傷康復待遇。工傷致殘的還能有生活護理待遇、傷殘待遇。若是因工死亡則有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補助金。 四、工傷員工維權措施:1、自行向勞動保障部門提起工傷認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之相關規定,職工發生傷害事故申請工傷認定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但用人單位不申請,也難不倒勞動者。該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醫療終結就去進行傷殘評定:在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勞動功能障礙鑒定,并提供工傷認定書和工傷醫療有關的病歷資料等。只有確定了具體的傷殘等級才能更加準確地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金額。殘疾在工傷中稱之為勞動功能障礙,按照現行規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3、協商或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沒有給您辦理工傷保險的,您可以在評定傷殘后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項目計算出具體賠償額,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賠償,也可以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者人民調解組織出面進行調解。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這種事情我是代理過的,最后也幫勞動者拿到其應有的賠償。
還是那句話,法律最講究證據,所以現在無論如何都要先收集證據。具體哪些證據,比如你是包工頭請過來做事的證據,包工頭是這個工地的施工方的人員的證據,建筑工地的施工方,然后還有你是在這個工地受傷的證據,你治療花費的證據。這些都是基本的證據,如果這些證據都有了,你就可以開始維權了
首先,你要去當地的社保局,以建筑工地施工方員工的身份申請工傷認定,在這期間,工傷認定你可能需要暫停。然后起訴施工方要求確認與其的勞動關系或要求其承擔自己的工傷保險責任。
再這之后,你可能面臨兩種選擇,一是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你和施工方的勞動關系成立或由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這是時候你只需等這個裁決生效,然后提交這個裁決恢復工傷認定。二是勞動仲裁委員會駁回了你認定勞動關系或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仲裁請求,這個時候你需要考慮是否不服裁決而向法院起訴或者直接起訴包工頭要求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
總之,事情是比較復雜的,我只能說個大概,具體的可以私信我!
沒有勞動合同,建筑工地干活時受傷,怎么辦?
可以主張賠償
但是主張工傷賠償和工傷待遇都是以存在勞動關系為前提,要證明存在勞動關系,證據就很重要了。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有勞動者名字的通知和工作任務單等、出入證、工作服、員工牌、錄音錄像、其他工友的證人證言。
這類現象是普遍存在,希望關注后繼續交流。
建筑工地上受傷的農民工,沒有勞動關系的,可以參照工傷標準來賠償。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確答復的。
你好,針對你這個問題表示同情。首先你需要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系,一般在工地打工勞務關系的概率比較大些,建議找包工頭和建設公司走人身損害賠償。
這個事好辦,本律師專打這類官司,只有能夠得上傷殘就可以接,但需要兩個證人
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后如何維權?
這真是一個讓人揪心的問題,當下確實有一些工地的農民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直接導致了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有時候是工傷,有時候是欠薪。
萬一不幸遇到了,可以按照以下的流程處理:
1、確認雇傭主體,收集相關證據。
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勞動關系,雇傭農民工的單位就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發生權益被損害事件,第一時間收集并保留好相關證據:工友的證明,平時的出勤、工資發放記錄、平時領用勞保用品的記錄、工作溝通記錄等等。
2、申請工傷認定。
收集好相關證據,要求雇傭單位配合及時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配合的,也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和評殘。
3、協商賠償,協商不成則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知道單位有沒有為農民工購買相關保險?
如果已經買了保險,單位一般都會協助幫忙申請相關賠償。
如果沒有購買保險,也不需要擔心,用人單位沒有購買保險的,工傷責任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
假如勞動者對協商結果不滿意,或者單位不愿意承擔相關責任的,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提請訴訟,向單位要求支付工傷待遇、工傷賠償、其他損失、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等。
總之,只要能證明有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勞動者都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正當權益,但是會有一些額外的程序要走,所以,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我們外出打工,記得一定要及時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要了解更多職場難題,歡迎關注我其他的職場問答分享,也可以給我留言。
祝大家好運。
在建筑工地工作時受傷當然是工傷了,就是沒有勞動合同也是事實勞動關系。
那什么是工傷呢?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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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受了工傷不賠償怎么辦? 先申請工傷認定,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提醒注意:要是企業沒在規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然后等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單位不承認工傷時,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能協商就雙方協商,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總之,要學會運用法律得到自己應當得到的賠償。
這算工傷,可要賠償
沒有勞動合同,建筑工地干活時受傷,怎么辦?
遇到這種情況,趕快通知家屬來幾個,到工地找包工頭吵鬧理論,吃住在工地。
咱們打工人不怕賴痞老板,想盡一切辦法,動用所有家屬要賠償。
另外,有沒有勞動合同,與工傷賠償無關。
只用你機靈點,用手機錄上你與包工頭的工傷對話,這個就是你在工地干活的最好證據。
我有個工友,也沒有簽勞動合同,在工地上班第一天受工傷,手指被截掉,工地老板不承認有這個員工,一分不賠。
我們出面做證,他是這工地員工,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最后賠了工友十多萬元。
你在武漢打工受傷,沒簽合同,頭部受傷,工地不管,包工頭只拿兩千醫藥費,治療休息工資也不給,太黑了。
馬上到這個區的勞動管理站或勞動監察大隊告他,不要害怕不公,正義都是偏向弱者,勞動局會給你一個完美答案。
另外,醫院檢查無大礙,只是留有工傷后遺癥,可休息幾個月療養,不用上班也有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在工地干活,眾多應該是某個項目組的包工頭請來干活,出現問題難于維權。
尋找相關證據
沒簽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因你沒任何證據證明你與誰存在關系,所你不急去申請工傷認定或賠償,應首先要弄清楚你是與誰打工,就找誰協商處受傷事情,在協商中尋找機會來掌握證據與誰存在關系。
因此,你在協商中要注意引導話題來爭取掌握證據,如:某某,我什么時候在你什么地方,因什么工作受傷;某人或某單位為你購買的意外商業保險。
足夠證據后,尋找政府及相關部門幫助處理
等到你有足夠證據(證人證言也是證據)時,與你存在關系的人或建筑公司若推脫,你可以尋求相關部門(如人社局、住建局)幫助協調處理。這方法是見效快。
記住,任何一個協商環節,自己都要保存相關證據材料。
沒辦法中的辦法,找法律途徑
你與相關人協商不成,找政府及相關部門協調不成,那只能根據你之前掌握的證據材料,走法律途徑。
1、與建筑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你與建筑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因之前協商不成,即拒絕幫你申請工傷認定。
因為申請工傷認定,只有存在勞動關系。你可拿之前掌握的證據材料,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只有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才有權確認);其次,申請工傷認定;最后,就以工傷待遇要求賠償。
2、不存在勞動關系,也能賠償
你若不是與建筑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只要你之前掌握了某人或某建筑公司請回工地干活的,存在勞務關系。那你也可以以人身傷害賠償,把包工頭和建筑公司一起起訴到人民法院。最終,法院會以人身傷害賠償,參照工傷待遇相關規定來判定責任賠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傷事故,建議及時取證,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如果你受雇于個人,根據案發現場,及時報案取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
2、如果長時間工作在單位,只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系,并依法請求賠償。
3、依法及時取證對于確定你與用工者之間的關系至關重要。
以上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首先建議好好協商,協商不成在走正規的法律渠道。
找工友作證,去工傷認定
收集工地的證人證言,工資如果是發現金的有工資簽收單吧。再仔細想想還有沒有其他證據,先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再申請工傷。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構成了工傷的話,是可以去申請工傷理賠的,但是有些勞動者并沒有與公司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合作也沒有書面證明,這時他們就會很擔心拿不到工傷賠償。那么,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要怎么辦?
沒有勞動合同工傷要怎么辦?沒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公司理賠,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工傷認定申請
第一,申請認定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在15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應當由有權管轄的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在30日內補充全部材料的,應當受理,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第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確定傷殘等級之后,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核算工傷賠償費用了(詳細核算辦法,此文不細述)。這時候可以據此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沒有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要在一起的干活工友聯名簽字,證明自己在工地有勞動事實。如果住院要保存好各種醫療票據,以便后期可以作為受傷賠償依據。找承包此項目的承包人,如果對方不管或者賠償款有出入,還要到勞動局去。一般這種情況最好私下和包活的協商,自己也別獅子大開口,多要錢。如果受傷嚴重,有的還要做傷殘鑒定,如果承包商拒不賠償,就要走法律的途徑了。
可以去司法局或起訴!
這種情況首先收集證據,這樣才能在后面調查取證時得到有力證明。如果沒有得到實際治療和相應工傷賠償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做工受傷后,包工頭以及用工單位(即建設工程的施工企業)兩種方式進行維權,第一種是通過工傷認定后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第二種是向法院起訴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工地受傷,其實傷者通常和建筑公司或者勞務公司不構成事實勞動關系額,傷者其實是和包工頭建立了雇傭關系或者說是勞務關系,但是國家出于保護弱勢群體的農民工,那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部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繼出臺文件,要求對這一類特殊工傷也給予認定工傷,所以不必要無底線地退讓私了。
對工傷賠償的仲裁,訴訟,辦案單位通常只需要你有二至三名工友作為證人,復印身份證,且到人社部門做筆錄,就給予支持工傷。
所以工友們一定要看懂新形勢,學會用法律維權。
1.勞動合同是來證明勞動關系的,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有其他的證據也可以也能認定工傷。
2.如果是在工地上受傷,存在非法轉包分包的可能。如果是這種情況,沒有勞動關系也能認定工傷。
更多解答,可以關注答主的工傷職業病專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只要能夠給出確切的雇傭證據,就可以確定為存在勞動關系,可以進行工傷認定。
包括: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或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5、證明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進行錄音或者錄像,經過審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謝謝邀請回答,我是職場人,專解職場事,問在工地受傷了,沒有買保險,怎么辦,其實你在工地受傷了這是事實,在說工地也不只是你一個人,還有那么多工友的,首先你要把你受傷的證據保留下來,還有用你手機拍照保留證據,你的工友同事也是證據之一,所以你不用擔心沒答合同,站在法律的角度你沒簽合同也是你老板有責任,你可以與你的老板商量賠償問題,你覺得賠多少錢你才滿意,自己要想好,如果你的老板不賠給你,那么你可以走法律程序,因為你在那里工地受的傷,那你就到當地的勞動仲裁處問清楚,另外你的工地有多大,如果是小工地,你也可以找房東的,現在請律師又花不了多少錢,在當地勞動仲裁有免費幫你起訴的,但是你自己應該清楚你受的傷值多少錢,心態要放好,不是你的你也不能想,你可以去鑒定傷殘級別,看下能賠多少錢,到時候賠多少錢你的心里也有個底,現在國家對農民工比以前好很多了,所以你也不用擔心,你在工地受了傷,工地老板會給你解決的,最重要的是保留證據,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喜歡我的請留言加關注,謝謝大家。
1.你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訴,要求證明你與雇傭方的事實勞動關系。
2.如果是受雇于公司,你們的勞動關系證實后,你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申請工傷賠償。如果是受雇于個人,那么最終應該可以合理賠償你醫藥費和誤工費。
3.①可以求助法律援助來維權,比如遇到工傷維權等,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②決心要走司法途徑,可向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回答這個問題我算是很有發言權,因為我經歷過一次完整的案例。
只要在工地受傷,沒簽合同、沒買保險都可以得到賠償
1.先不管是否有沒有買保險,只要確認在工地上受傷的,那么第一件事情就是收集能證明受傷者與建筑承包商的勞務關系,如:工資條、工牌等證明物。
2.前往當地勞動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只要認定為工傷,即使沒有買保險,所有的醫療費用也該為承包商墊付。
3.工傷保險條例:申請工傷認定前,因為工地受傷而就醫醫療費用由包工頭先墊付。
承包方堅決不管,拿著證明材料申請仲裁
在理直氣壯的承包方,如不講理,到最后曝光都是一個慫樣。
1.如果沒有證明材料那也就無法申請工傷無法認定,而唯一途徑就是申請仲裁了。
2.前往當地勞動保障局咨詢關于仲裁流程和手續,在最短的時間內收集完證明材料,交到勞動保障局,然后15個工作日開庭。
3.以上都是在溝通無果以后的方法,能溝通盡量溝通,溝通過程當中盡量強勢些,拿出法律規章制度說話,溝通前建議多讀《工傷保險條例》,多次溝通確認沒辦法就可以采取以上措施。
依照規章流程辦事,千萬不能胡來
如今政策、法律對農民工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只要是正常的情況下處于弱勢方,那就一點兒也別擔心,但家屬切記不能跑到工地上胡鬧,一是以免再次造成事故受傷,二來形象上也不太符合現狀,能忍先忍著,后邊兒在慢慢收拾。
承包方如愿談判,盡量合理爭取利益,不能有貪念
如果及時做了傷情鑒定,那談判依據最好結合《工傷保險條例》內容加以溝通,再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爭取到自己的利益,千萬別有太貪婪,以免因小失大。
?
最后,一定要記住,多問問社會保障局的人,他們很重視這方面的事,也有很多方法可以幫助你。其次,一定要堅持,仲裁時間再長也要堅持下去,多給承包方打電話溝通,再強勢也都慫的時候,就看你如果用機智的頭腦去收集關于這方面的資料了。
感謝邀請
遇事要冷靜,只要你在這個工地上干活,你就和建筑公司形成雇傭關系,無論有沒有勞務合同,你們的法律關系都存在。
首先了解你所在的單位是不是有主體資格,若沒有屬于違法分包要賠償連帶責任的,沒簽勞動合同,要賠償兩倍工資,看來沒有交工傷保險,那一切工傷待遇有用人單位承擔了,現收集工資發放證明,考勤表,工作牌,工友證明,去社保局工傷認定,不行提起勞動仲裁確認!
還可以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安全部門,或報警!
最好去找個律師,或去法律援助,街道司法調節處問問
跟老板好好溝通
多少貼補點
要點醫藥費
打個官司不值當
法律法規雖說有權益
但是
弱勢群體永遠是受傷者
搞不好
反而有更多麻煩
我覺得老板也不會那么無情無義
好話好說
祝你好運
你首先要保留證據。一證明你是實行勞動關系,要有工牌,工服,考勤,工資發放記錄,參加公司的活動,在公司的工作留下的記錄,同事證明等;二工傷證明,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原因受傷,最好有照片,同事證明,醫療記錄。當你有了這兩份證據之后,可以先與企業談,因為企業未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給你購買社保,工傷的費用將會由企業承擔。若其不認賬,首先向勞動仲裁事實性勞動關系認定,及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最多12個月,還可以申請企業為你補交社保。你依據勞動仲裁事實性勞動關系,申請工傷鑒定。鑒定出來的傷殘等級后,再向勞動仲裁申請有企業支付工傷賠償。
直接打勞動局電話和一個管生產安全的什么部門,出安全事故,會被罰款的。在工地上出事故,不需要什么證據,現場的人都是目擊者人證
謝邀。
勞動者在工地受傷,屬于在工作時間,因為工作原因受傷,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就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確認勞動關系,掌握正據向勞動局或律師咨詢。
看造成原因,一般情況都是用人單位承擔。協商解決最好。
因為沒有勞動合同,所以你要做的是收集你在此單位工作的證據,譬如說發工資時的簽字,單位培訓時你的簽名,考試的試題,同事的證明等。不過同事的證明很難收集,因為自保,怕丟工作,很難讓他們出來證明。
有了能證明你在那里工作,也是在工作地受傷,找單位協商解決,如果不成求助法律。
希望你盡早康復。
受傷在工地上,前段時間公司董事長把工傷認定申請書也簽章了,現也快三個月了工傷認定都認定不下來,我想社保與公司或經理們構結工傷一直認定不下來?我們好幾個都認定不下來近九人啊?網友們幫幫忙。謝了、
在工地上好長時間了,一句話老板就不說合同的事,工司董事長對這些都是設有好,出工傷后就是設有這事,就公司都不認識你張三李四王麻子,還工傷呢?
首先可以通過發工資的形式查看,如果是通過銀行卡發放工資,可以確定勞動關系。或者也可以通過工友或工地供應商等證明你在工地工作,有任何問題關注我,咱們可以私聊!
謝謝邀請,先找工業把自己受傷的現場拍下來做好證據同時可以讓工友作證,拿法律保護自己。如果老板仁義的話什么都好說了。
尋找證據證明勞動關系
《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企業單位發生事故發生后,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安監部門都會監督企業處理善后工作,即事故賠償金。或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讓他們幫忙協調要錢。若你給個人打工,對方又窮沒錢,相關部門也無奈。所以打工,最好選擇像樣的工地,既保證安全,同時發生意外也能及時解決。
找老板協商補償事情,協商不成可以要有關部門介入,幫助去要求補償
自己網上查資料,咨詢律師,打市長熱線,是很重要的證據,另外證明勞動關系的證人證言,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交上去,等出院后談私了,因為走仲裁排時間很慢,所以要先交仲裁申請,如果私了談不好就仲裁開庭時間基本就快了,一般工地上的勞務公司是不會開庭的,如果開庭了勞務公司就有黑點,包工程有影響的,但是你要把握好尺度,不然開庭后時間沒有個1/2年是拿不到賠償的
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走合法途徑解決。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千萬別做違法活動!!
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已經造成了勞動事實,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是勞動關系的話鑒于沒有勞動合同首先得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確認存在勞動關系之后然后再向工傷科認定工傷。這是屬于勞動關系的情況下的程序。
沒有證人怎么辦
沒有定立勞動合同不等于不能享受國家相關的職工安全保障權利,所有勞動者都處于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保護之下。勞動者在工地受傷,可與企業協商解決因工受傷的待遇問題,協商不成可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通過訴訟的形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地出事故,兩方都破財,領工的人無條件給工人治療。那時啥事沒有。就是以后的屋工費,不好協商。我以前雇一青年20左右喝水拿那個18.9升純凈水,把腰閃了,一通檢查過后。沒大毛病吧,連檢查帶誤工費等我花了快兩千。閃腰,不是大病喝水。幸好小伙也是通情達理的人。我們兩下滿意。一般不是太大工傷,工頭都能解決。出大事故,有可能打官司。工人一般能得到保障。
如果是沒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首先你要申請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想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后,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此時如果單位為你買了工傷保險,就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待遇,如果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則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所有的工傷待遇。
沒有勞動合同,在工地受傷。所提供的信息量太少,假設你是在該工地打工,現就可能的情況建議如下:1、工地是正規的項目工地,有辦理施工許可證并繳納工傷保險的,你可以要求工地的管理人員幫你辦理工傷認定,認定工傷后,社保經辦機構可以賠付醫療等相關費用;2、工地有辦理施工許可證或者有正規施工單位的,但沒有繳納工傷保險,你可以和工地施工方溝通協商,協商不成,自己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申請勞動仲裁;3、工地沒有施工單位,純屬自然人承包,你也是受雇于自然人,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訴。
可以收集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如工資收入憑證,考勤,還有工友的證明、工地上勞動的影像資料(包括照片)。再就是向勞動爭議部門反映用人單位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