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多大年齡不能立遺囑
有人說老人過了七十就不能立遺囑了,也有人說過了八十就不能立了,那么究竟老人多大年齡不能立遺囑呢?根據《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也就是說立遺囑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權利,并沒有年齡限制,當然是否所立遺囑真實有效呢?一定要遵從一下幾個方面?
一、立遺囑有效的條件
(1)遺囑人訂立遺囑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有處分權;
(4)遺囑的內容合法;
(5)遺囑的形式合法。
二、老人可立遺囑的類型有哪些
1、遺囑公證:即經過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它在各種中效力最高。當有其他形式的遺囑與公證遺囑發生沖突時,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并不是遺囑必須辦理公證,只是經過公證的遺囑效力相對其他形式的遺囑效力最高。因此,為方便遺囑順利執行,可采取此種形式。辦理公證遺囑相關手續,可咨詢當地公證處。
2、自書遺囑:是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簽名,并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必須有立遺囑人、代書人及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并簽名。
4、錄音遺囑:應該有立遺囑人、代書人及兩個以上的見證人現場在場見證并簽名。
5、口頭遺囑,一般是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危急解除后,遺囑人能用書面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三、遺囑的幾種注意事項:
遺囑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立遺囑人要具備行為能力,所立遺囑要出自立遺囑人的自愿。
(2)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本人的財產,如夫妻共同財產不能由一方單獨處分。
(3)代書人和見證人的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如他們的債權人、債務人、合伙人、配偶、子女、父母等。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總之有關與年齡限制,還是要視老人自身的身體狀況而定,如果其身體狀況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不可以立遺囑;如果其身體健康或只是一般的癡呆癥,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可以立遺囑。當然,若老人身體有病癥,其病癥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