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后購買的房子
夫妻一方在婚后購買的房子
女方婚后全款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需要根據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確定分割辦法。
如果女方購買房產資金屬于其個人所有財產,且該房產登記于女方個人名下,依法隨女方個人所有。女方個人所有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和婚后依法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
如果女方購房資金來源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依法應當分割。如果購房資金部分來源于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屬于女方個人所有財產,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出資所占房產份額及房屋增值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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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買的房子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僅要看房產證登記情況,還要看出資的情況。但通常來說,婚姻存續期間買房,若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即使只有一個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也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如果房子是產權登記方用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全款購買的,那房產仍然屬于其個人財產。但如果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如何判定是用個人婚前財產?通常要求是資金流向清晰,建議做到專款專戶。如果做不到,比如說房子是由產權人用工資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財產,又有婚后財產,那么就很難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財產買房了,通常法院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如果房子是產權登記房的父母全款購買的,那么房產屬于其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子女買房,且房子登記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房子屬于其個人財產。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或被繼承的,并且在被贈與、或被繼承的過程中,已經明確是給產權人個人的話,那么屬于其個人財產。這里的重點是,如何借名明確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繼承的話,比如被繼承人有遺囑,并在遺囑中明確說出,“由xx個人繼承“;如果房子是被贈與的,那么在贈與協議中,也應明確說明”是贈與xx個人的”。
其他情況,基本都可以確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下面有幾點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獲得財產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購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還貸的,那么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當平分。具體計算方式為夫妻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含婚后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實際購房款(房屋購買價+離婚時已償還的全部利息)?離婚時房屋價格。
(2)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協商結果優先;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則法院會根據買房時的出資情況、婚內房產的使用情況、對家庭的貢獻程度、和未來的需求程度幾個標準進行分割。
(3)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但登記在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仍然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這種情況情況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話,是按照雙方父母的出資額度進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確,所以建議夫妻雙方可以提前進行約定,那最后分割的時候就以分割的結果為準了。
希望回答能對您有幫助!
夫妻離婚后房產歸一方的,夫妻雙方應及時持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房產證、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等,到房管局將房產證過戶到離婚后的應該持有房產的一方名下。
從你描述的情況看,你們離婚后的房產本來就在你的名下,所以不需要再過戶,是屬于你的個人合法財產。
下面我來回答一下夫妻婚后買房離婚時怎么分?首先,離婚時,夫妻的共同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應當給與另一方相應的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等。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39條,離婚時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40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應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給予補償。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我,財產歸各自所有的事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2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因重其作坊等客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是由人民法院判決
以上是離婚時如何分割夫妻共同房產和財產的原則,有協議依協議,無協議,由法院判決。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不存在特殊情況下,一般婚后所購買的房屋,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除外。
這里的特殊情況指的是,即使房產是一方婚后購買,但是是用一方的婚前財產購買,并且是全款購買,沒有添加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貸款的這種情況,那么這種情況下,一般認定為房屋是屬于婚前財產的轉化,依然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
還有一種就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全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并且只登記在該子女個人名下,也是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或者是夫妻雙方約定該房屋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幾種情況都會導致房屋屬于個人財產的情況,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不存在這些特殊情況,一般是屬于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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