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
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
所有不夠判刑的孩子,一律由監護人代為受過。讓孩子終身銘記,自己的過錯連累了最親的人。法律是無情的。父債子還,子過父償。天經地義。
不支持年齡線。
罪就是罪。罰就該罰。
有些事,有些錯,是紅線,一點也不能過,一絲也不能犯。
沒有任何人可站立在法律之上。
沒有任何人可站立在公平之上。
錢不該,權不應,孩子也不能。
刑事是罪,罪還講年齡?不懂不是借口。傷害的結果才重要。
謝謝邀請。我剛剛回答了你的未成年人低化學校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問題。這么快又來了一個判刑年齡問題。我個人覺得,年齡是界線問題,無論孩子多大,殺人都是不對的。只要是惡意殺人,八歲以上就要入刑。否則還會出現更小的孩子殺人的惡性新聞。
附我剛才的回答。關注我們,一起成長。
青少年犯罪趨于低齡化,學校怎樣審視“教育為主,懲戒為輔”?
文,方方夢語
2小時前 • 新鄉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科長 教育領域創作者
謝謝邀請。已關注你,做個記號,此時開車出門。回來認真回復此問。感謝信任,關注我們,一起成長。
青少年犯罪趨于低齡化,學校怎樣審視“教育為主,懲戒為輔”?
剛才忙完工作己發現,此問題己推薦首頁點贊N多了。其實我只是留言開個頭,給問題做個記號而已。這個是機器人推薦的設置問題,只要沒有敏感感詞,一律推薦,只于是不是優質,人工評估。可是人工評估又如何忙的過來呢。
我們不討論的缺陷問題,我們扎扎實實做文章,一直說多了的不好,怕文字被和諧了,大家又看不到我寫的內容了。推薦機制有缺陷,但是給了我們草根展示能力的機會,這是最值得稱道的事。我們不能因為的小缺陷,把的功勞抹殺了。
我不白寫上面這這段話,號兄弟別和諧我,我是想借的缺陷,講一下青少年犯罪低齡化的問題。大家都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有缺陷的,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缺陷,掩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功勞。
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缺陷所致,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太低,判罪太輕,導致了未成年人犯罪低齡化。我們不能忽視這個根本性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的基礎上,我們再講學校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就好講多了。
學校教育是我們國家未成年教育工作的主陣地,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也是我們國家未成年人教育轉化工作的重要方針。
學校最近有思政課進課堂,學憲法,法治在線小話劇,小小法官在行動等等系列法治教育活動。就以我市法治教育為例,我市教育系統于上周剛剛對法制副校長,思品課老師,機關科長,兩百多人進行了為期三天的,法治教育培訓班。培訓主題是依法治校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應用與學習。全國的學校法治教育工作都做到了全面發展的狀態與高水平。這個學校法治教育工作家長大可放心。
講完學校未成年人教育問題,我還想講講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問題。雖然此問題里并沒有提到這個問題。但是,這是我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身為學校安全科長,每年都會參與幾起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審查工作。有些案子觸目驚心,但是問題根本,確是來源于家庭和社會。有不少問題還真不是學校教育能順利完成的。在家庭教育這個主陣地上,學校也只能是講講課,對家長做個指導與提醒。而學生的行為習慣,法規邊界,都是家庭生活點滴養成的問題。比如,我們家有個小活動,每天中午十二點三十八分,全家必看《今日說法》,這個事情堅持久了,孩子的法律法規意識不用講都很強。這些做在細節處的工作,往往在孩子成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的工作。
時間關系,今日中午隨筆寫了點心得,不一定合出題者的心思,但是這是我個人的一點真實感受。與網友分享一下。感謝信任,關注我們,一起成長。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14周歲—16周歲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滿14周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周歲。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對犯罪時的年齡沒有查清,而又關系到應否追究刑事責任和判處何種刑罰的公訴案件,應當退回檢察院補充偵查。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及死緩。已滿75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1、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
對于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我國刑法中并沒有直接對此為何性質作出直接的規定,但從其規定已滿14周歲但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了8種罪行才承擔刑事責任來看,對于未滿14周歲的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罪
《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犯了這8種罪以外的罪行,也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可以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3、年滿16周歲的人犯罪
實際上,對自己實施的一切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是年滿16周歲,而不是我們規定的成年年齡18周歲。因為已滿16周歲的人,體力和智力已有相當的發展,對事物的是非善惡已經有了完全的辨認能力,對自己的行為也有了完全的控制能力。完全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分為三個階段: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年齡和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為不滿14周歲。
一般地說,不滿14周歲的尚處于幼年時期,還不具備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即不具備責任能力。
因此,法律規定對不滿14周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要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
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的相關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
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對所有的犯罪都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根據具體情形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你下調,12~14歲將負刑責。這也是適應時代的需要。因為最近幾年出現了一些小魔頭。有一些極端事件引發全國轟動。而法律卻不能對他們怎么樣,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能對這一部分人進行懲戒。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