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受了工傷怎么辦
沒簽勞動合同受了工傷怎么辦
只要你在公司上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如公司上班的工作服、簽到簿、工資條、胸卡牌、食堂就餐劵等。
以上這些都能證明你在公司上班工作的理由,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剝奪勞動者勞動權利。
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
附二: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補簽合同。
附三:勞動者有關證據搜集。
[悠閑職說]觀點:員工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了工傷,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申請,用人單位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醫療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出部份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費用及待遇全額由用人單位承擔。
一、員工發生工傷并不因未簽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不影響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員工發生工傷不因未簽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也不因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而改變工傷的待遇。因此,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間發生工傷等,均可由用人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申請認定的,員工本人或家屬或者工會,可在發生工傷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相關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需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為: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工傷認定申請表、發生工傷的佐證證明、醫院的病歷單、疾病證明書及相關診斷證明等。如果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也可由工傷員工本人、工會或家屬在員工發生工作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員工發生工傷的相關待遇
員工發生工傷后,全部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貼、交通費、工傷期間的工資等均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或單位支付。出院后還可按工傷等級認定的規定申請工傷等級鑒定,如工傷等級鑒定在1-4級的,由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為5-6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員工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為7-10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 ,員工發生工傷時,待遇比照上迖規定 ,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
總結:員工發生工傷,工傷的認定和工傷的待遇不受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而改變。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工傷醫療、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等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如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員工工傷的所有費用和待遇均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計算,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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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作為一個人力資源工作者,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答案是: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實有為公司工作事實勞動關系,在工作中受到傷害,也同樣享受工傷應有的福利待遇,但是,可能要麻煩一些!
工傷事故發生后,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必須在30日內報送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保障部門60日內做出認定與否結論;并于醫療終結提出申請60內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確定工傷保險待遇。
總之,發生工傷事故后,一切處理事故程序都是單位辦理,如單位不予辦理,可向單位工會、直至上級工會求助,維護合法權益。
國家政策對工傷的認定,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則。
一.在工作的時間內,在工作的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活動導致傷亡。
二.進行工作前的準備性、或工作結束后的收尾性活動導致傷亡。
三.上下班必經路途,遭遇機動車事故導致傷亡。
四.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的,可視同工亡處理。
這條是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的很人性化的內容。
五.其他的情況,如在履行工作職責遭到暴力傷害、工出期間發生傷害事故、搶險救災維護公共利益受傷害、參加集體公益活動受傷害、職業病等。
工傷認定條件主要是這些,還有一些工傷認定的程序和時限等。
工傷認定須由單位提出,單位不予辦理,超過時限,責任在單位。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可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與公司協商解決,力爭由公司內部解決。
二.與公司協商不成,可以向屬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關系、工傷認定仲裁。
三.也可以向所在地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協調解決。
四.上述途徑不能解決,最后可以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打官司,因為法律太專業,必須請律師,如果經濟條件所限,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免費提供律師服務。
五.同時,可以求助工會,乃至地方工會,地方工會維護職工權益,還是有一定力度的。
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會主持正義,還你公道的。
僅供參考。
你好!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與能否認定工傷沒有必然聯系。一般情況下,認定工傷需要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
一、關于勞動關系的建立。
- (一)書面勞動合同是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直接證據。但很多情況下,職工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不在勞動關系的。
- (二)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志是用工。只要職工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在用人單位開始工作,即建立勞動關系。有時,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未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關系尚未建立。
二、關于工傷認定的條件。
-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屬于工傷。也包括為工作進行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時受到的傷害。
- (二)工傷主要保護的是傷,而不是病。但為了更好保護職工,《工傷保險條例》保護范圍由傷擴大到病,也就是職業病和突發疫病死亡的情形。
- (三)存在違法分包、掛靠等情形的,或將工程交給無用工主體資格的自然人或單位的,發生工傷事故,有實施違法分包或掛靠單位負責。
如何實施工傷賠償?
- (一)申請工傷認定。職工在發生事故一年內向人社部門申請。人社部門在受理申請后六十日內作出認定結論,事實清楚的,可在十五日內作出。
- (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職工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傷情穩定后,工傷職工向市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六十日內做出鑒定結論。
- (三)主張工傷賠償。先協商,在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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