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學校亂收費的違反國家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版)
第五十六條
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權限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按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78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有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至于你們的補課是否違反國家規定,你可以去咨詢一下當地教育局。 而且學校等教育機構的補課應屬于義務補課,不應收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當然是不合理的。
對此,我也只能說這個學校領導和老師們有毛病。現在國家已經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了,而這個學校領導和老師們竟然敢于逆流而上,明目張膽的進行補課,真的是領導們不想干了,老師們也想提前“退休”了。
按理說這個學校的補課費是非常低的,每天才十幾元錢,而校外輔導班則是每個小時就是幾十元錢的,對于那些需要補課的學生們來說應該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有些學生的家長們是不會領情的,他們只會認為學生們需要補課的原因是老師們沒有好好教的結果。現今社會上不是有很多人認為老師們上課不講補課講嗎?而這所學校領導和老師們的做法正好給那些對老師們有偏見的人以口舌,他們真的是自找沒趣,同時也是在作死啊!
有許這所學校的領導和老師們也是一番好意,但是你們的好心意有些人是會把它作為“驢肝肺”的,而且,你們既然那么高尚就干脆不要收取補課費了,只要收取補課費,哪怕是每天一毛錢也是違規的,難道說那些老師們就真的等著收取學生們的補課費來維持生計嗎?不至于吧!既然如此,他們的做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啊!
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希望那所學校的領導和老師們能夠好自為之吧!
校訊通就是家長和學校聯系的一種憑介,如果是初中肯定違法,《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校訊通肯定收取費用,有悖教育法精神高中學校空間就大了,建議還是辦了吧,現在沒有比較有效的保障,而且校訊通名義上說的很好聽,估計是教育部推廣的
學校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課外補習費,違反了《教育法》及《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應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參考法律條文: 《教育法》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義務教育法》第五十六條 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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