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怎樣終止勞動關系?
未簽勞動合同怎樣終止勞動關系???????????????????????????????????????????????????????????????????????????????????????????????????????????????????????
可向用人單位提交離職通知書,內容如下:
致:(你工作單位)
由于你(工作單位)未依法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及未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應該也沒有給你買社保),因此,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決定自某年某月某日(你離職的時間)與你方解除勞動關系(即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本人不再上班),本《離職通知書》將以快遞方式遞交你方,你方一經簽收,即具備法律效力,請你方收到本人的《離職通知書》后,三日內為本人辦理離職手續及結算剩余工資,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支付本人經濟賠償金及補繳社會保險費,拒不辦理,本人將依法追究你方的法律責任。
通知人:(你的名字)
某年某月某日
補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是“必須”的意思,是法律條文用語,帶有強制性。用人單位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其責任在用人單位,無論勞動者知不知情或同不同意簽訂,用人單位都將為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而負起責任。
因此,你只須提交《離職通知書》,如果你單位拒不辦理,可持有證明你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證據向勞動仲裁機構審請勞動仲裁,追討你應得的權益。
8種不用支付雙倍工資的情況。
1、及時補簽勞動合同
及時補簽多存在于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的第一個月之內暫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經過雙方的和平協商之后及時補簽合同,此情形下可以當做員工自愿放棄了合理的雙倍工資權利。例如,如果你只是試用期,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合同,然后你和公司協商之后,簽訂了書面合同,那么即使你離職后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的話,是不予接受的。
2、他人代簽勞動合同
找別人代簽勞動合同這種事情可能會很少,但是也要告訴大家,如果找人代簽勞動合同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要么員工委托他人代簽;要么勞資人員請其他人代為簽字。但要注意的是對于代簽的勞動合同,HR一定要保存好代簽的證明,如果員工離職的時候,再想以合同不是自己簽字為由,主張雙倍工資權利,你完全可以對他說:no way !
3、合同法定延續期間
簡單來說呢,就是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之后,但是還沒有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那么根據法律規定將自動延長,但是這期間到續簽合同之間是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同理,在醫療期、停工留薪期、女職工“三期”期間,因為員工沒有提供事實勞動,所以也就沒有雙倍工資。
4、超過仲裁時效
仲裁時效是啥?一般來說,就是指員工如果因為向單位索賠雙倍工資,但是又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追溯有效期,那么合理權益將會無效。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期間從最后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5、單位很積極,員工很墨跡
現在有的時候不是單位不給你簽勞動合同,而是員工不愿意簽訂勞動,如果實在這種情況下,單位只需要出具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那么久沒有義務支付雙倍工資和補償金。
6、已簽訂有合同效力文件
聘書、入職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等等,只要是具有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都可以作為勞動合同。而且,用人單位只要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已蓋章簽字,哪怕勞動者沒有簽字,也將判定勞動者默認履行通知書的內容,在此情況下,視為雙發已訂立勞動合同,當然更不會有所謂的雙倍工資。
7、特殊身份勞動者
特殊身份怎么個特殊法呢?分兩種。一是行政人事負責人:因為他們主要負責整個公司勞動合同的簽訂,如果自己都沒有提醒同事給自己簽訂合同,既是工作失職,也是投機取巧。二是退休返聘人員、在校實習生、未滿十六周歲:這三種情況的勞動者是不再勞動法規定范圍內的,不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條件,自然不存在雙倍工資。
8、勞動合同存在問題
如果員工以勞動合同有問題索賠雙倍工資,法律規定,只要一旦達成了客觀事實的簽訂,即使合同有問題,也只會認定無效。自然也就沒有二倍工資一說。所以說勞動者如果發現勞動合同有問題沒有指出來,但是仍然簽字了,也是沒有兩倍工資的。同時也提醒大家,簽合同不論是什么合同都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哦!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已經簽訂的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瑕疵。例如缺乏《勞動合同法》17條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法律既未歸類為無效合同也未歸類為未訂立書面勞動,所以也是沒有雙倍工資的。
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未簽勞動合同怎樣終止勞動關系?“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